国际专利申请程序
法律分析:国际申请的过程包括: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
1.国际舞台
(1)申请
第一步:向国际申请受理局(国际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交中国国内专利申请或直接提交PCT申请。
第二步:如果先提交中国申请,PCT国际申请应当在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向国际申请受理局提交。
(二)国际检索
第三步:自优先权日起9个月内或者自国际申请日起3个月内,国际检索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出具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检索报告对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提出意见,仅供参考)。
第四步:(可选)自优先权日起65,438+06个月内或者自收到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起2个月内,根据条约第65,438+09条的规定,可以直接向国际局提出权利要求修改书。
(3)国际出版物
第五步:在优先权日起18个月期满时,国际局将在国际上公布该国际申请。
(四)国际初步审查
第六步:(可选)自优先权日起22个月内或者自收到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起3个月内,申请人可以请求国际初步审查,并可以根据条约第34条修改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
2.国家舞台
第一步:输入指定国家(如美国、日本、欧盟等。)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具体期限可能因国家或地区不同而不同,以免错过期限)。
第二步:各国专利局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可以参考国际检索报告的意见)。
第三步:申请人根据审查员的审查意见准备答辩陈述,修改申请文本。
第四步:授权或拒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六条申请人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二十七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交请求书、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