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转载侵权吗?
是否违法,要看抄袭他人作品的目的。如果用于自己的学习、欣赏,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注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只要不是针对丁英或者恶意篡改别人的文章,就不会有问题。
当然你自己收藏也没关系,但是我建议你不要把他的文章公开,因为他可能会因为他的知识产权而不高兴。
网上转载是否侵权,网上转载是否侵权。
技术入股协议甲方:乙方:XX有限公司(非技术股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遵守和履行:第一条:甲方将其持有的XX技术作为无形资产入股XX有限公司, 且双方同意乙方公司现有股东确定公司一期项目技术价值为人民币200万元,乙方XX的三名股东按其股份比例认购该技术价值,并交由甲方一次性登记。 甲方承诺对后期项目的技术入股比例不再有其他要求;乙方承诺,在后期项目中,甲方的技术股份仍占公司资本的20%。第二条:甲方应及时提供有关技术信息,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诀窍,使该技术能顺利转移到XX公司,并被该公司消化和掌握。第三条:甲乙双方协议各方承诺对因本次技术入股而提供和披露的任何技术秘密和专有信息严格保密,不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也不用于与XX公司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经营活动。第四条:技术成果入股后,甲方取得股东身份,上述技术由XX公司享有。第五条:甲方不享有公司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但享有乙方收回注册资本投资前公司收益的分红权;乙方收回注册资本投资时,甲方享有该资产的永久所有权,此后产生的技术问题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第六条: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根据XX公司章程协商解决。第七条:违约责任:非技术原因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技术责任;因技术原因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承担相应的有限责任。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以其在公司的股份承担相应的有限责任。第八条:由于甲方掌握的技术来源的历史原因和特殊性,发生侵权时,双方共同处理,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处理侵权行为;因侵权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承担相应的有限责任。第九条:本合同经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注:甲方技术未经工商认证。公司注册时,甲方以200万现金注册。
文章被网站转载是否构成侵权?
最近我写的一篇文章在网上发表了。后来发现我的文章被其他十几个网站陆续转载,那些网站既不同意我,也不付给我稿酬。请问那些网站转载我文章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想起诉怎么办?河南律师事务所罗解答: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括信息在互联网上的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在自己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根据该条规定,著作权人有权使用其网络作品。法律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付费而未付费”是侵权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已经在报纸上发表或者在互联网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或者报纸、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不得转载、摘编外,不构成侵权。但转载或摘抄的作品超出相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所以,如果你在网上发表文章时声明不允许转载,在其他网站转载就是侵权;或者说,虽然你没有做出不允许转载的声明,但是转载的时候其他网站没有付钱给你,也应该是侵权。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司法解释还规定,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地点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侵权地和被告住所地难以确定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和其他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地。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网站转载资讯文章侵权吗?50分
所有作品都享有著作权,著作权的拥有者是作品的作者。那么,什么是“作品”呢?网站转载的文章是“作品”吗?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作品,包括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以下列形式创作: (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说明;(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法院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种作品的数字形式。
因此,结论是明确的。作为纸质媒体文字作品的数字化形式,网站转载的文章是有版权的,著作权人仍然是文字作品的作者。
二、网站是否可以转载在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或其他网站上发表的文章。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包括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最高法院的解释还规定,“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作品,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使用方式,著作权人有权以这种方式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作品,并从中获得报酬。”
根据最高法院的解释,已经在报纸上发表或者在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非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传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抄,网站转载、摘抄并按照有关规定支付报酬并注明出处,否则不构成侵权。
也就是说,在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情况下,在网站上转载他人作品是合法的:
1.著作权人或者著作权人委托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未作出不得转载、摘抄文章的声明的;
2.支付报酬并注明出处。
否则就是侵权。
另外,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将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不需要支付作者报酬,但需要注明作者、来源等信息。现在的问题是:有多少网站是“供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的?网站转载的目的永远是借助其他网站的文章来丰富自己网站的内容,从而吸引更多的人来访问,或多或少都是出于商业目的。
三、网站转载文章及付费标准
关于稿酬的标准,请参考国家版权局4月发布的《关于发表作品付酬的规定》,1999。在报纸上发表作品,未与著作权人约定稿酬标准的,应当按照每千字不低于50元的稿酬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至于稿费的支付,网站一般要联系著作权人汇稿费;无法联系著作权人或者著作权人地址不明的,可以根据《已发表文学作品付酬规定》的规定,在一个月内将稿酬送交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代收转付。到期未按规定交付的,每逾期一个月加收应付报酬5%的滞纳金。
4.网站可以禁止其他网站转载自己网站发表的作品吗?
看到很多网站首页都有版权声明:“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这种说法是否成立?网站可以禁止其他网站转载自己网站发表的作品吗?
根据最高法院的解释,网站之间有互相转载、摘抄的权利,网站内文章的转载权仍属于原作者。转载、摘抄文章的网站只要注明文章来源,并支付作者稿费,就合法获得了转载权。
禁止网站转载自己作品的权利属于著作权人。所以“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的通知一般无效,除非网站获得作者授权。...& gt& gt
请问转载网站内容是否构成侵权?
构成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而使用作品,但是应当注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不可避免地复制、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有关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文章,但作者声明不得刊登、播放的除外;
转载网站也算转载内容吗?是否侵权?
根据我国法律,转载网站链接不属于侵权行为。我可以承担法律责任。当然,不能让淫秽网站、赌博诈骗网站、钓鱼网站违法。
网页转载小说是否侵权?
如果小说通过了版权认证,就是盗版。
网站转载虚假信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如下: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互联网用户、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方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收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应当就损害的扩大部分与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站转载央视节目是否侵权?
如为非盈利目的转载,转载供网友观看不侵权。
在贴吧上转载网络小说是否侵权?
无论在哪里转载,只要没有经过著作权人同意,都属于侵权,法律依据是著作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