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需要资金。请简述企业可能的融资渠道。

企业融资模式:

1,银行贷款。银行是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专项贷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贷款利率一般比较优惠。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2.股票融资。股票是永久的,没有到期日,不需要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所以融资风险小。股票市场可以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同时,股票市场为资产重组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优化了企业的组织结构,提高了企业的整合能力。

3.债券融资。企业债券又称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表明发行企业与投资者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债券持有人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但有权按期收回约定的本息。企业破产清算时,债权人对企业剩余财产享有优先于股东的求偿权。公司债券和股票一样,属于证券,可以自由转让。

4.融资租赁。融资租赁通过融资和金融的结合,具有金融和贸易的双重功能,在提高企业融资效率和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方面发挥了非常明显的作用。融资租赁包括直接购买租赁、售后租回和杠杆租赁。

5.海外融资。企业可利用的境外融资方式包括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以及企业在境外主要资本市场的债券和股票融资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的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其他需要股东大会规定的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进行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价值。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定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