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和备案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通过以下方式延续: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在备案期限届满前6个月内向海关总署申请延续备案;海关总署应当审核并决定是否批准续展。每次续展备案的有效期为10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条自海关总署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知识产权有效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海关总署申请续展备案。每次续展备案的有效期为10年。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届满未申请续展或者知识产权不再受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即行失效。第十一条知识产权备案发生变更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海关总署办理备案变更或者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