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起草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制定全市工商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登记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三)依法承担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对市场交易和网络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四)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责任,组织相关服务领域的消费维权工作,按照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网络系统建设,依法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六)负责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等经济违法行为。(七)依法负责对经纪人、经纪机构和经纪活动的监督管理。(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十)负责商标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商标知识产权战略,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协调处理商标争议,推荐和认定驰名商标,加强驰名商标、驰名商标和驰名商标保护。依法保护专用标志和官方标志。(十一)组织和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的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研究分析和发布市场主体登记的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十二)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和相关社会团体的工作。(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