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网络课程赚5块钱会立案吗?
第一,不属于违法犯罪,但如果是网络诈骗,是否立案,取决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根据管辖迅速审查报案、控告、举报、投案材料,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并告知申诉人不予立案的理由。
二、如果申诉人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倒卖课程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或者未售出商品货值三十万元以上的,立案追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按照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的三倍定罪量刑。
第四,卖网课确实违法。只要版权方提起诉讼,诉讼就会败诉。情节轻微的,将认定为民事侵权,承担民事责任。一般都是赔钱的事。赔偿金额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与实际利润有关。
只有情节严重的才被认为是犯罪行为,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怎样才算严重呢?非法录制或复制机构课程并大量倒卖,获利几十万甚至更多的,一般会判入狱。
品熙晚、淘宝、闲鱼等电商平台活跃销售大量盗版课程,也是版权重灾区。版权人或代理律师取证容易,销量一目了然。一旦接到起诉通知,败诉是必然的。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
(四)制作、销售假冒他人签名的艺术品的。
第二百一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以侵犯著作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复制品总数在一千张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
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侵犯著作权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且复制品总数在五千张以上的;
(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总数在五百份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数量在2500份以上的,有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