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费退还吗?专利申请费怎么退?

随着时代的发展,专利申请已经越来越普遍,它不仅仅是一个证书,更是一种象征性的荣誉。但是专利申请需要提交一定的费用,也会因为一些情况被退还。那么,专利申请费退还吗?专利申请费怎么退?下面知识产权会回答这个问题,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一、专利申请费如何退还?

申请人多缴、错缴或者重缴专利费用的,应当自缴纳之日起一年内向专利局提出,经专利局核实后退还。超过一年后提交的,一般不予退还。申请人已经支付了某个项目的费用,但实际上该项目尚未开始,也可以要求退款。例如,在缴纳实质审查请求费后,申请人在实质审查前撤回申请或者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可以请求返还实质审查请求费,此后,申请人在实质审查前撤回申请或者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可以请求返还实际审查费。但是,因申请费缴纳不足而视为撤回申请的,不得要求退还已缴纳的部分申请费。因为申请程序已经从受理开始,在申请被受理后,也取得作为外国优先权和国内优先权基础的权利和其他权利,当申请被视为撤回时,申请程序结束。办理各种没有期限要求的手续。视为未提出手续的,除项目变更备案费外,其他费用均可退还。

二、缴纳专利申请费需要注意什么?

各种费用可在规定时间内当场直接向专利局缴纳(申请文件直接向专利局提交的,申请费可在当时缴纳);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局汇款支付。通过邮局提交申请文件的,申请费应当在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受理通知书》后(约一个月后)缴纳,缴纳期限为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必须指出的是,这一期限决不是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支付的。尚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不需要缴纳年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缴纳包括年费在内的各种费用,办理注册手续。必须注意的是,所提到的年份必须是通知中规定的年份(自申请之日起),有时该年份不一定是收到通知的年份,比如通知中提到的年份就是自申请的年份。此时,你收到“通知”的年份是1999年。所以,你交了1998年的年费之后,别忘了主动交1999年的年费(比如第三年)。如果逾期,专利局会通知你补缴,并加收滞纳金。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两年内未被授予专利权的,应当自第三年起每年自愿缴纳申请维持费。第一次申请维持费应当在第三年开始后的第一个月内缴纳,以后年度应当在前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缴纳。通过邮局缴纳各种费用时,必须在汇款单的附言栏中写明申请人姓名、专利号或专利申请号、发明创造名称、所缴费用名称(项目必须全部列出)和金额。如有遗漏、拼写错误或金额不足,则视为未办理付款手续。

那是关于专利申请费的退款吗?如何退还专利申请费?由此可见,如果申请人多缴、错缴或者重新缴纳专利费,可以在缴纳之日起一年内向专利局提出,专利局核实后,将获得退款。但超过一年后提交的,一般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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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专利申请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