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摄影照片存在法律问题。
当然是啦!前阵子一个美国人下载了四首音乐,但是传来传去,不盈利。最后被判26年有期徒刑。
以下是摄影作品的侵权行为:主要侵权形式有:1、广告散页;2.集邮宣传材料;3.纸质手袋;4.大型户外广告;5.各种小册子;6.包装;7.灯箱;8.互联网主页等。
这是被告寻求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结果法院认定:1。不属于上述范畴。2.它忽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也规定了“但是应当写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
我极其轻蔑的说,我没抽过这个狗血。既然不赚钱,那你在干嘛?不仅侵犯了版权,钱还没赚到,你还有脸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