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利要求的类型有哪些?专利权利要求
权利要求的一般权利要求可以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
独立权的要求
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全部必要的技术特征,能够独立存在。其技术特征的集合是专利的最大保护范围,第三方生产的产品只要不使用其中任何一项技术特征,就不构成专利侵权,所以不要在独立权利要求中写入任何不必要的技术特征,否则不构成侵权;同时,不要把权利要求书(尤其是实用新型专利权利要求书)写得太宽泛,这样会使其权利不稳定,容易被无效。新法修改后,会遇到公知技术的抗辩。
(二)从属权利要求
从属权利要求是指独立权利要求或者几项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并包含一些新的技术特征。从属权利要求必须在独立权利要求或先前的从属权利要求之后。
每个独立权利要求可以有几个从属权利要求。有多项权利要求的,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进行编号。编号时,独立权利要求应排在第一位,其次是其从属权利要求。
二、如何撰写专利权利要求书
1.独立权利要求分为两部分。一、前言: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主题名称以及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必要技术特征和现有技术;二、特征部分: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区别于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这是权利要求的核心内容。这一部分应该用“以……为特征”或类似的词语紧接在前言部分之后与上述部分相连。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限定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2.从属权利要求也分为两部分。一、引用部分:注明引用的权利要求号和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主题名称。例如:“根据索赔1……”;二是限定部分: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附加技术特征,是对独立权利要求的补充,对引用部分的技术特征作进一步限定。还应与“以……为特征”联系起来。一般而言,从属权利要求应尽可能从多个角度补充和完善本专利的技术特征。
3.撰写索赔时常见的错误。纯功能主张,这是初学者常犯的错误。一般情况下,产品必须使用结构化的技术特征编写权利要求,方法必须使用分步或条件性权利要求,不能使用功能性或混合权利要求。这种写法容易超出说明书的范围,扩大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