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农民房的历史遗留问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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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21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处置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决定》。“小产权房”作为深圳的历史“欠账”,已经提上了亟待解决的日程。

深圳登记在册的原村民35.8万人,“城中村”农房或其他私人自建房50多万套,总建筑面积约654.38+3亿平方米,占全市住房总量的49%。农民的房价只有商品房价格的1/3-1/4。

2003年底,时任深圳市常务副市长的许宗衡带领联合调研组,历时8个多月出了两份报告:《违法建筑调查报告》和《城中村改造调查报告》。

报道披露了两个鲜为人知的消息:一是深圳21世纪城市战略重点,总面积超过170平方公里的大型工业区,近年来被违章建筑侵蚀近20平方公里,如今已难觅一片被征用的土地。二、90%以上的城中村违法建筑分布在城中村。“城中村”的主体恰恰是“小产权房”。

为了解决城市扩张的土地缺口,解决“城中村”的违章建筑问题,深圳决定将土地全部收归国有。27万多原户籍在深圳的农民直接转为城市户口,同时失去了土地。但这一过程只是从法律上确认了深圳土地的国有所有权,对未被占用的耕地进行了补偿,并没有完全完成农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的“征用”手续。这个法律灰色地带一直保留至今。

?同时,长期以来,深圳绝大多数农民的生活完全依赖于土地流转、私人出租和集体土地开发获得的分红。这些巨大的“建成区”虽然违反了土地管理法,但已成为既定事实,是深圳市政府不得不认真面对的重大问题。

深圳的特例“小产权房”占深圳住房总量的一半。如果开征房产税,当然要明确这些未登记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否则政府的房产税税源就减少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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