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贸易的形式

知识产权包括以下内容:版权、商标、地理标志、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未公开信息等。它是受专门法律保护的重要无形财产。知识产权贸易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知识产权贸易是指以知识产权为标的物的贸易,主要包括知识产权许可、知识产权转让等内容,即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之间,在一般商业条件下,将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出售给对方或向对方购买。

1.知识产权如何转让?

(一)竞价转让;

所谓竞价转让,就是在产权转让时,通过公开征集产生多个以上有意愿的受让方,通过竞争性交易,通过价格或受让条件的差异选择受让方的过程。

招标方式的选择可以根据不同的标的灵活运用。国内产权交易机构在经营企业出售的过程中逐渐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竞价方式,主要有评估法、一次性报价法、有限报价法、无限报价法或电子报价法。这些方法既适应了产权交易的特点和要求,又充分发挥了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选择了企业改制的最终受让方。

(二)协议转让;

所谓协议转让,就是产权转让时产生有意愿的受让方,以协议交易的方式达成交易的过程。

(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专利转让需要专利局的许可才能生效。只要找到合适的继承人,去专利局登记公告。否则,专利的所有者不会改变。如果只是许可对方使用专利。只需要双方私下签订专利许可合同即可。如果对整个转账流程不熟悉,也可以寻求平台的帮助,对方会协助我们完成转账。

二、知识产权交易的主要形式。

(1)拍卖式知识产权交易

拍卖不仅是一种古老的买卖形式,也是现代商品、服务和资产交易的重要方式。可作为知识产权交易的主要拍卖方式有:英式拍卖、荷兰式拍卖、密封拍卖、保留拍卖、无保留拍卖、定向拍卖、集邮者拍卖(又称维克里拍卖)、网上拍卖等。拍卖过程看似规范,实则是交易主体之间动态博弈的过程,结果具有随机性。

(二)竞价型知识产权交易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其基本流程是由招标交易机构根据出让方的委托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招标活动。交易机构与转让方* * *共同制定招标文件,发布包含拟转让知识产权信息的招标公告。特定知识产权招标期间,合格投标人参加报名并递交标书后,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组织招标会,公开开标。由交易机构聘请的评标专家组对中标人进行评判,然后按照约定条件交付知识产权和对价。

(3)协议知识产权交易

事实上,任何知识产权交易都需要经过协商,但协商式知识产权交易是指通过交易方式转让知识产权的具体方式,即在交易中介机构转让的信息公开挂牌期满后,转让方与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进行审慎的调查、谈判、比较和选择,以确定受让方的交易形式。在知识产权价值一时难以明确或转让方需要跟踪服务的情况下,这种方式更受青睐。

(四)托管知识产权交易

知识产权交易的参与者通过独立的托管机构提供信用中介,一方(在双方知识产权交易者的情况下,如多方交易)先将资金存入托管机构,暂时冻结。在对方提供双方约定的知识产权或满足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后,托管机构协助完成资金交割,并按协议约定的规则收取必要的佣金。

(5)并购吸收知识产权交易

被并购组织的资产所有者对其知识产权进行估值后,将其纳入并购方或吸收方的资产,或成为其股东,参与并购方或吸收方的经营活动;或者直接将知识产权卖给收购方或吸收方,获取现金。

(六)开展债权性知识产权交易

目前,由于充分发展的市场经济条件,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发挥着明显的作用。因此,资产所有者可以在适当估价的基础上,利用其知识产权偿还债务。这时候知识产权就起到了一般抵债资产的作用。

(七)知识产权合同交易

这是知识产权交易的主流形式之一,往往是按照合同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要求独立进行,而不是进行交易。合同内容主要包括交易的转让方和受让方、知识产权标的物、交易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知识产权交付的有关事项以及违约责任等。合同分为知识产权投资合同、知识产权许可合同、知识产权转让合同、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知识产权担保融资合同、知识产权信托合同、知识产权证券化合同、知识产权合作联营合同和其他具体交易合同。

三、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下列客体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开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