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一套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
(1)申请人符合要求。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活动,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财务状况良好,信用等级高。
(二)产品创新程度高,技术先进。申报设备为国内首次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实现原理、结构、性能等方面的重大突破。具有技术含量高、装备价值高、带动作用强、附加值高的特点。整机性能、关键技术和核心指标达到国内或国际同类设备先进水平。申报设备通过省级以上部门和行业协会(学会)组织的鉴定(验收),认定产品的先进性。专业查新机构对性能突破进行了查新后,可以支持查新结论。
(3)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申报设备的名称应清晰规范,符合相关标准。生产企业依法拥有与申报设备直接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通过合法受让方获得知识产权。
(4)产品质量可靠。申报设备通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可检验机构的检验或用户认可的检验机构对设备性能指标的检验。符合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医疗器械产品还应提供产品技术要求和完整的性能检测报告。
如果想详细了解山东省首套申报政策,建议你去企业知查政策平台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