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继承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继承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继承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无遗嘱取得的遗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继承遗产、接受赠与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财产只属于丈夫或妻子,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夫妻财产分配如下:

1,夫妻* * *同财产,一般应平分。也就是说,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平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具体处理方式也可以有所不同。自用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分居两地的夫妻管理使用的同一财产,分割时分别归管理人和使用人所有;对于悬殊的部分,财产较多的一方以与悬殊相当的财产补偿另一方;

3.登记结婚尚未同居,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或者婚前给付导致给付方有困难的,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被占用的财产可以归一方所有,共有被占用财产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补偿被占用财产价值的一半;

5.夫妻当年经营的种养业,没有收入的,为了发展生产经营,应当合理分割或者折价;

6.双方婚前对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拆除、新建,离婚时产权未发生变化。扩散部分应归另一方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通过婚姻取得的财产,如果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对方因为索要财产生活困难。可以酌情退回。难以确定所取得的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的,可以按赠与处理;

8.夫妻共有的不适宜分割使用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的原则,分配给一方。得到房屋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在双方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知识产权未实现经济利益的,分割夫妻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照顾另一方;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生活中自然受损、消耗或丢失。离婚时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请求赔偿的,不予支持。

综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赠与而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财产只属于丈夫或妻子,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所有:

(一)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

(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 * *所有的财产。

丈夫和妻子对同一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