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成都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在原户籍政策基础上扩大的人才引进、就业、招聘、投靠条件如下:
一是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科技成果奖的主要人员(对比:仅限调整前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
2.非成都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和优秀高校毕业生(对比:调整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3.中级以上技术职务或具有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对比:调整前高级人员);4.在国外留学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位的人员,回国后想在成都定居的人员(对比:仅限调整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5.不在成都市五区和高新区的中国公民,可以投靠在成都市户籍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以迁入户口(调整前为35周岁)。
此外,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不愿将户口迁入本市的,经本人申请,由市公安局核发《成都市人才引进专用居住证》,用于暂住人口登记。在有效期内,该特殊居住登记证的持有人在购车、子女上学、创业等方面与成都市民享受同等待遇。本次户籍政策调整未涉及的部分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新的户籍政策
□现在,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建制镇建成区购买90㎡以上二手房并实际居住,在成都市工作并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人员,也可以入户。
□引进人才入户政策现放宽至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并增加45岁以下年龄限制(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现在,在成都暂住3年以上,有合法固定住所,在成都工作,缴纳社保3年以上的,可以进成都。
□成都市户籍农民,租住统一规划的出租屋,在同一房屋居住超过1年,可在租住地入户。
买二手房就可以进成都中心城区了!大专学历的非本地人口要落户中心城区?没事的!.....10年6月下旬,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化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试行)》文件,引起本市市民和外来人口的强烈关注。昨日,《成都市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化城乡一体化的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出台。市公安局副局长何建生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据悉,市公安局将于明日起按照《细则》正式受理相关户籍事宜。
租房子
只对这个城市的农民开放
《细则》的出台,意味着我市原有的户籍政策有了相应的调整。其中最有意思的一点就是“租房可入户”的新规,不过这个规定对租房者也有具体要求。何建生表示,“租房可入户”只针对具有本市户籍的农民,且在同一房屋居住时间超过1年,才能在所租房子内入户。
●细则摘录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口在中心城、区(市)县和建制镇建成区通过购买、赠与、继承、建设等方式取得合法拥有的房屋,并在该处实际居住的, 或已在上述城镇连续租住统一规划建设的租赁房屋(含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的租赁房屋和城市新建社区统一管理的租赁房屋)并在同一房屋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实际居住地申请常住户口。
合法产权入户所需材料: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属关系的规定,下同)、身份证1标准照片(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下同)。
租房需要的材料: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统一规划的租房证明、同地址租房合同、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1标准照片。
买房入户
二手房不再被“歧视”
何建生说,这一次购房入户政策有了很大调整:以前购房入户中心城区只能是商品房,调整后二手房也可以;以前购买的商品房,只要有一套符合条件,就可以入住。调整后的政策,无论是商品房还是二手房,都只有面积限制,90平米以上,没有金额限制。而且需要提供劳动管理部门认可的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证明。
●细则摘录
在我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及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在我市实际居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可在其实际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下同)、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入住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备案的一次性付款发票或抵押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抵押银行缴费证明、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投资家庭
政策有三大调整。
至于家庭投资,这一次,之前的政策也有了很大的调整。何建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主要有三点调整:一是将投资性质界定为生产性投资,将“投资”的前提修改为“生产性投资”,以帮助加快成都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发展;二是将投资者界定为投资者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三是加大区(市)、县、镇投资入户政策。
●细则摘录
在我市中心城区投资20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投资654.38+0万元以上、在城镇投资50万元以上的外来人员,可在其合法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投资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大学学位
也可以进入中心城区。
为进一步吸引人才,《细则》放宽了人才引进的入户政策。一是适当放宽了中心城区户籍人员的学历和职称。原来是本科学历或者中级职称,现在放宽到大专学历、中级职称或者技师以上;第二,提高了年龄限制。具有原学历和职称的人才,没有年龄限制。此次调整后,年龄限制在45周岁以下,在我市工作过的人员(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摘录自细则1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 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工作单位已落实在我市的,可在自有产权房、单位、集体户和亲友家中申请入户。 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迁移或避难。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学历证书或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省、市、区(市)、县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户口本。
●摘录自细则2
在我市落户的国内外大型公司的地区总部或销售中心、R&D中心、金融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经有关部门确认后,可申请设立集体账户,在我市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可按建制入户。
所需材料:公司入户申请、入户人员花名册、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单位户口簿或单位宿舍产权证明。
临时住所
需要在成都工作三年
此次入户政策调整除了通过购房、投资、引进人才办理入户手续外,还增加和扩大了入户内容。何建生在解读细则时表示,在我市暂住满三年、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三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以登记常住户口、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细则摘录
在我市暂住3年以上、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人员,可登记常住户口、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IC卡暂住证(含居住证)、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户口转农村
我市实行严格控制。
根据这次政策调整的内容,条条大路通成都。那么,在本市农村拥有合法产权房屋的城镇居民,可以将户口迁到农村吗?
对此,何建生表示,市委、市政府的《意见》已经明确规定,严格控制城市人口和市外人员向我市农村迁移。除因结婚、搬迁等原因投靠的人员外,我市城镇人口、被征地城市化人员、市外人员不得迁移到我市农村。因特殊情况,迁入后不得享受我市农村的各类待遇和征地补偿政策。
●细则摘录
结婚搬迁所需材料:户口申请表、户籍人员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各区(市)县农业部门出具的同意迁入农村的证明、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新闻链接
17名词户籍政策解读
1,农民
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失地住农”人员。
2、中心城区和郊区(市)县
中心城区指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
郊区(市)县是指青白江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大邑县、邛崃市、郫县、崇州市、新津县、双流县、彭州市、金堂县、都江堰市、蒲江县。
3.区(市)县
指区(市)县党委、政府所在地。
4.已建城镇
指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命名的城镇。
5、统一规划建设房屋
特别是指中心城区、区(市)县和城镇建成区集体经济组织征用建设的房屋,由房管部门核发房屋所有权证。
6.房屋产权证
指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各级区(市)县政府、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成都市农村房屋所有权证》。
7.合法固定住所
指的是你实际居住的房屋中的房屋所有权或者单元房使用权。包括购买商品房、房改房、二手房、自建房等具有合法住房产权的房屋;按揭购房无产权证但实际入住;职工租赁自有自办公房;租赁房管部门直接管理公房。
出租的私有房屋不属于“合法固定住所”的范围。
8.住房证明
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使用证、土地证、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交款证明、公有住房租赁证明、单位分房证明、公安机关已编门牌号的证明。
9.入住证明
当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10,生产性投资
是指营业执照中的生产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制造两大类。
11,劳动合同
指与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签订并经劳动保障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
12,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
指外地城镇居民在我市就业后,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含省级社保经办机构),农民工参加综合保险,且缴费时间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中断。
13,亲属关系证明
指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户口簿等证件,以及公证书、奖状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
14,未成年人
指18岁以下人群(含18岁以上高中生)。
15,学历
指经国家教育部门批准的成人教育、普通高校、民办高校、自学考试、远程教育颁发的大专毕业证书;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大专毕业证书;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技工学校出具的毕业证书;以及国家认可的具有国民教育学历的机构颁发的文凭。
16,职称证书(职业资格)
指政府人事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科技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17,无专业证书
指失业证。
另外,二手房政策在这里(去年10月出台新政策)
我从事房地产。这是我们的信息。你可以看看!
成都户籍改革,租房也可以落户城市新社区,可以办理土地证。
■成都市人口在中心城、区(市)县、建制镇建成区取得合法拥有的房屋,并在该处实际居住,或者连续租住统一规划的出租屋并在同一房屋居住满1年以上的,可以在其实际居住地申请常住户口。
■在中心城区、区(市)县及城镇建成区购买90平方米以上商品房或二手房并实际居住,与成都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暂住3年以上、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成都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可以登记常住户口、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农民进入城市新社区,原有宅基地交由当地政府复垦,土地性质依法变更为国有土地后,由国土部门统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城市房屋产权证。
本报讯(记者李娅)昨日,《成都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化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试行)》正式印发。《意见》指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引导农民向城镇集中,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举措。由此,成都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方面再次迈出实质性步伐,走在了全国各大城市的前列。以后在成都买符合条件的二手房甚至租房都可以落户成都。接下来,市公安局将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意见提出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理论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推进城乡一体化和“三个集中”的部署要求,完善城乡一体化户籍管理制度,消除农民向城镇转移的制度障碍;坚持因地制宜、农民自愿、依法有偿、稳步推进的原则,制定积极的政策措施,引导农民向城镇集中,不断提高我市城镇化水平。通过户籍制度改革,成都的目标是:到2010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65%以上。2007年,中心城城镇化率达到100%;第二圈2010年城镇化率达到50%,农村居民进入集中居住区比例达到25%;第三圈2010城镇化率达到45%,农村居民进入集中居住区比例达到20%。
《意见》中多次提到,坚持农民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比如,在积极引导农民向城镇集中的相关规定中,要求各区(市)县“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民举家迁往城镇。“跨地区集中在城镇的农民,在迁入地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意见》特别强调,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农民向城镇集中的过程中,特别是在房屋拆迁、土地流转等关系群众利益的问题上,要坚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依法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民自觉向新型城乡社区集中。
《意见》的制定是从成都实际出发的,所以要求各地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比如,在鼓励农民进入新型农村社区集中建房居住方面,《意见》特别指出,不具备统一规划建设条件的农村,要做好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引导农民按照统一规划和建筑风格在新型农村社区建房居住。
《意见》明确提出:严格控制城市人口和市外人员向我市农村迁移。除因结婚、搬迁而投靠的人员外,我市城市人口、被征地成为农民的人员和市外人员不得迁移到我市农村。确因特殊情况迁入的,不得享受我市农村各类待遇和征地补偿政策。
详细的政策解释
租房子,买二手房,可以进家门。
《意见》进一步放开了城镇农民和市外人员转为我市户籍的户籍政策。“购买符合条件的二手房后也可以入户,而之前购房政策中的“房”仅限于商品房;不再强调户口和房屋产权的关系,租房也可以。”参与意见起草的市委政研室经济科王力主任说。
《意见》提出,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户籍人口,在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已取得合法产权的房屋并实际居住,或者在统一规划建设的租赁出租屋(含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的出租屋和城市新型社区统一管理的农民出租屋)连续租住同一房屋超过1年。
对于市外人员进入我市,《意见》提出,在我市居住满三年、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三年以上的市外人员,也可以登记常住户口、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在我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及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在我市实际居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可在其实际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大学生有单位就可以进家门。
此外,《意见》还放宽了中心城市人才引进标准和投资者、企业户籍制度。
根据《意见》,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以及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 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且已在我市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在本人产权房、单位集体户、亲友处办理本人入户登记。 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迁移或避难。以前成都中心城区的引进标准是本科以上学历。
《意见》还规定,在我市中心城区投资20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投资654.38+0万元、在建制镇投资50万元的市外人员,可在其合法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
在我市落户的国内外大型公司的地区总部或销售中心、R&D中心、金融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经有关部门确认后,可申请设立集体账户,在我市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可按建制入户。
王力说,目前有大量的人在成都工作。虽然没有买房,但也为城市建设做了贡献。成都应该给他们公民权和待遇。他说,根据公安部门的统计,约有65438+万人申请了居住证。
城市新社区可以办理土地证。
《意见》还提出了一系列鼓励农民向城镇集中的政策措施。《意见》提出,居住在城市新型社区的农民,可按“新安居工程”建设政策,以宅基地及其住房的所有权置换城市新型社区住房。有条件的地方可匹配一定面积的商业及其配套用房或按比例折算商业股权,不再享受宅基地被征用时的拆迁补偿和住房安置政策。对自愿放弃原有宅基地到城镇购房的农民,本人可向所在乡镇提出书面申请并签订相关协议,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具体办法由各区(市)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在符合相关规划、农民居住在城市新社区、原有宅基地移交当地政府复垦的前提下,由国土部门依法将土地性质变更为国有土地,再统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城市房屋产权证。
《意见》提出,对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土地承包关系,并报上级农业管理部门备案。正式征用土地时,按照征地补偿标准给予补偿,同时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进入城镇和新型城市社区的农民,仍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继续享受农村居民子女上学优惠政策,以及政府补贴的免费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就业优惠政策;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还可以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享受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和社会保障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