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行业的收入来源是什么?
邹张健
时间:2008年4月18 09: 20新闻来源:法制网
4月16日,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在北京落幕。然而,由此引发的对律师行业的担忧仍在继续。
根据会上披露的数字,目前,中国律师人数已发展到14.3万人,当选为各级人大代表和CPPCC委员的律师3415人,公职律师2649人。
十年前或者更早的时候,说起律师的身份或者地位,大多数人都会很羡慕,但是现在的情况已经大不一样了。随着律师人数的增加,律师与社会的交流越来越频繁,人们对律师的认识发生了变化,产生了不同的看法。
有的人还沉浸在关于律师这个职业的各种传说中,认为律师一定坐在有豪车的豪宅里,潇洒自由,有的人不认同律师的地位和身份,认为律师只是追逐利益的商人;有人认为律师是追求法律正义的勇士,也有人认为律师扮演的是“为坏人辩护”的角色...
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律师工作生活的真实情况是怎样的呢?
现实是,并不是每个律师都像人们想象的那么有钱。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王帆透露,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律师平均收费还不如出租车行业,年毛收入不到65438+万元。上海市律师协会的一项调查显示,全市律师总收入的80%为28亿元,20%的收入由律师创造。广东省的调查结果显示,律师收入呈金字塔形,10%在顶端,20%左右在偏上,70%以上的律师生活艰辛。在重庆律师执业报告中,有的律师,尤其是年轻律师,年收入不足2万元。江浙部分地区律师第一年执业月薪只有1000元。律师行业贫富悬殊严重两极分化,已经成为普遍现象。
现实是律师没有电视剧里描述的那么帅。
在各种民事活动中,律师的身份只是民间人士。与各种机构和人员打交道,律师总是如履薄冰,举步维艰。追求法律正义与单纯成为商人之间的冲突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他们。从天使到魔鬼,往往只有一步之遥。
现实情况是,还是有相当一部分人带着“有色眼镜”看律师。
在我国,很多人仍然认为律师是在“为坏人说话”,有的甚至采取过激行为报复律师。
现实情况是,一方面律师数量迅速膨胀,另一方面律师资源分布很不合理。从我国律师的分布来看,一半以上集中在大城市和东部沿海地区。
与中国的许多领域一样,律师行业也表现出强烈的中国特色。然而,无论现有的状况是喜是悲,中国的法律职业作为一个新兴的职业,经过20多年的不断发展壮大,已经展现出了光明的前景。
越来越多的律师开始站出来挑战涉及公众利益的不合理现象;越来越多的律师开始参与国家立法;越来越多的律师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积极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将于6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律师法》开始更加强调律师的责任意识,特别指出律师应当发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此外,新法还对律师的职业豁免权、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诸多权利作出了新的规定。
我们有理由相信,律师行业的发展前景一定是无限的。
法律界是个鸡肋。
法制网记者许巍
当我第一次见到南池子的律师时,真的很难把他和港台剧中的大律师联系起来。一件休闲夹克,一条灰色牛仔裤,没有打领带。
南池子笑着说,当许多人提到律师时,他们马上会想到豪车。有些第一次接触律师的人甚至好奇地问:“你在法庭上戴假发吗?”
“律师没有某些人想象的那么美好。律师只是360条线中的一条。唯一不同的是,律师靠的是法律技能。”南池子坦言,有些人羡慕律师的时间和金钱自由,自己当老板,但这些往往是奋斗了大半辈子的成功律师的写照。对于大部分律师来说,律师有时候是要谋生的。
自2001以来,南池子一直在陕西的三家律师事务所执业。他告诉记者,一些新手实习生一个月的收入超过1000元。说住在Xi安的人可以靠父母吃饭、生活,这很容易。有些在外地生活的人,租一个五六平米的“鸽舍”,一个月就要七八百元,剩下的钱就够填饱肚子了。
对于刚入门的律师来说,压力不仅来自于薪资,还来自于案源。没有案源,虽然每天可以正常上班,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内心会恐慌害怕。“毕竟人不能喝西北风。”南池子说。
当然,南池子已经远离了那个年轻的时代。经过七年的努力,他已经在Xi安买了房子,现在正准备找一辆像样的车。
“其实我现在正处于一个瓶颈期。没有非富即贵的著名律师,也不像刚入行的律师那样苦苦挣扎。”南池子告诉记者。
南池子目前的收入可以达到每月五六千元。在西部城市Xi安,它已经是一个白领了。但是这个白领也不是那么好惹的。对他来说,加班是家常便饭。
研究法律条文、分析案例、收集证据材料、撰写司法文书、解答法律咨询...南池子谈到了许多律师每天必须面对的工作。“我们就像一个不知疲倦的陀螺。从一开始,我们就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下来。有时候为了一个案子,我们会加班到凌晨两三点。”
有一次,南池子去外地办案,一去就是半个多月。这期间我知道宝宝发烧了,发烧40度。我很担心,没办法做成,因为那一头发生了党的命案。
“如果只是工作压力,咬咬牙还是可以克服的。最不愉快的是一些行政部门的轻视和不配合。”说到这里,南池子的语气有些无奈。
2003年,某省农村发生一起投毒案。不法分子将毒鼠强放入一瓶娃哈哈矿泉水,导致两名儿童死亡。公安机关通过调查,怀疑是隔壁农户。这个农民在一审中被判死刑。
“二审的时候我接手了。我看了案卷,觉得这个案子很棘手,疑点很多。”南池子说,“我是本着对当事人负责、尊重生命权的精神开始调查取证的。”
然而,调查取证之路一波三折。在行政机关询问,工作人员说带钥匙的人出差了。我去司法机关要求配合,工作人员说我没空。南池子告诉记者,许多人仍然带着有色眼镜看待律师,认为律师喜欢挑词打官司,动不动就鼓励、怂恿和帮助客户起诉,这破坏了稳定。
“事实上,法律要求的是公正地对待每一个人,无论原告还是被告,无论有罪还是无罪。”南池子说,律师的存在是为了更好地确保法律公平对待每个人。
“有时候觉得律师行业就是个鸡肋。吃不饱,饿得要死。有人视其为救星,有人视其为扫把星。”南池子感慨道。
一半海水一半火焰。
口头记录
讲述人湖北律师吴建保记录人法制网记者于
律师,在世人眼中,往往代表着财富、世故和实力。正是抱着这样的愿景,我毅然从政府辞职,进入法律界。我已经慢慢从刚出道时的“吃上一顿饭,担心下一顿饭”的犹豫,走到了案源基本不担心的平和局面。现在如果总结一下我对法律界的看法,我觉得没有比“一半海水,一半火焰”这句话更贴切的了。
一边是海一样广阔的经营范围,一边却是无从下手,难以立足的尴尬局面。有些同事一方面看起来生意做不完,钱也赚不完,另一方面却无所事事。一方面是案件圆满结案后当事人真诚的笑脸,另一方面却是层层炼狱和最终的磨炼目的...从我观察到的很多同事的工作生活状态来看,我相信这个经历应该代表了大部分同事的感受。
当然,对于律师来说,关键是如何远离火焰,尽快扬帆出海。从我个人的经验来看,诚实是非常重要的。千万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放弃自己的职业和良心。
现在社会上对律师的恶评很多,但是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真正想在这个行业长期呆下去的律师,没有一个是不诚实的,因为这是律师工作的性质和规律决定的。我想讲一个我遇到的真实案例。
那是2004年,我有一些生意,但还是比较难。一个人介绍给我,想让我帮他打官司。原来他和开发商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打了一场官司。后来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他不找开发商赔偿,开发商也不追究他房屋超面积部分的赔偿。但在最后的调解书中,却省略了开发商不再要求他赔偿房屋超面积部分,当时的代理律师也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就这样,房产证办下来后,开发商起诉他,要求他赔偿房屋差价。他在一审中败诉了。他表示愿意出5000元让我替他做二审。
我完全可以接受这笔钱,因为他是自愿邀请我的。但我没有这么做。我告诉他真相,这个案子不需要律师。只要他能找到上次调解的笔录,他自己就能打赢官司。他按照我说的去做。后来一审法院通过做工作让开发商放弃了他的要求。
从那以后,他非常信任我,把自己和朋友的诉讼事务和法律顾问都交给我,把我介绍给银行业的人。其实我现在的很多银行诉讼业务都是源于他。
“舍得不舍,舍不得不舍”,只有真正讲诚信的人,才能舍得其所。
回过头来看,我当初对法律职业的理解是轻佻的,但现在我觉得并没有错。财富,虽然现在还谈不上,但感觉正在向它靠近;大莲,我觉得律师这个职业真的让人变得更加成熟。看到当事人的喜悦,就能感受到自己的力量和成就感。这大概就是律师职业的魅力吧。
一个刑事辩护律师的奋斗史
邓云林,北京静音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执业12年。15年4月和16年6月的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引发了他对刑事辩护律师荣辱的回忆。为此,他给本报编辑部写了一封信。
编辑室:
期待已久的新律师法将于6月1日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律师会见权。这对于刑事辩护律师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好消息。
其实就在前几天,因为开会的事,我还碰了两次钉子。4月8日和14日,我和另一位律师带着会见手续两次前往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会见一名叫张修武的犯罪嫌疑人,此人涉嫌故意破坏他人财物。办案人员说我们这里开会需要主任批准,当事人也会来。这位负责人回答得更干脆:案件涉及黑社会,没有律师可以会见。面对这种情况,我和我的当事人都不知所措。
其实我也遇到过很多次类似的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外,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但在一些地方,随意拒绝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屡见不鲜,其伎俩层出不穷,如“会见需审批”、“办案人员出差”、“领导在开会”等等。
当我刚成为一名律师时,我充满了新奇和渴望。12年后,信仰与现实的碰撞让我感触良多。
1996,带着对法律肤浅的理解和坚持,我辞掉了老师的工作,不顾家人朋友的反对,去了山西太原成为一名律师。
刚做律师的时候,不能独立办案。我先跟一个老律师当学徒,去全国各地办案,就是为了多学点技能,早日成为一个学徒,不求任何回报,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我在别人不愿意处理的案子和律师费低的案子上领先别人。
做了7年律师后,我决心在首都北京大展拳脚。先住地下室,吃工作餐,烈日下奔波于公司、个人、办案机关之间。又过了五年,我在北京有了自己的地方,有了自己的房产、车子、律师事务所和更大的精神收获——结交了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
回想起来,我觉得做律师,物质条件的艰苦并不可怕。最可怕最不能接受的就是看到法律被践踏。
三年前,河南某基层法院以司法建议书的形式要求当地公安机关追究民事被告人经济诈骗的刑事责任,因为原告是本地人,被告是外地人。结果公安机关以经济诈骗罪立案侦查,一审法院也认定被告人有罪。我代理二审后,经过多次漫长的申诉、控告,案件得到了纠正,但国家赔偿一直没有落实,因为涉及到很多办案人员的错案追究。
感觉律师有时候很渺小。如果他们没有高超的运用法律的技巧,就很难实践正义使者的承诺。
即将实施的新律师法,完善和强化了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诸多权利,我拭目以待!
外国律师“非常稀缺和困难”
“英文单词诉讼也涵盖一些非诉讼工作。”采访过程中,孟建兵嘴里不时蹦出英文单词。孟建兵,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工作4年。
“进口反倾销调查、出口反倾销应诉、出口反补贴案件和WTO争端解决机制是我们工作的主要内容。”他告诉记者。
“很多人羡慕做涉外业务的律师,因为他们专业,比普通律师挣得多,但要成为一个既懂外语、又懂外贸金融、又懂专业法律的多材律师,并不容易。”孟建兵叹了口气,他说那滋味可能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
据了解,目前我国律师队伍结构不够合理,复合型人才匮乏,尤其是在金融证券、知识产权、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等领域。
孟建兵说,他们办公室有几个律师只做反倾销的案子。“做反倾销生意,语言很重要。”孟建兵说,反倾销调查问卷一般都是用英文设计的,使用英文的能力必须足够强,否则无法和外企、外国律师沟通。
“没有专业的特长,律师会缺乏竞争力,法律服务会越来越成熟,法律服务市场会越来越细化。‘万金油’的律师肯定会失去生命力。”孟建兵说,“不断有新的东西出来,律师必须不断学习。艰辛无以言表。”
公职律师应该能够承受贫困。
“不拿一分钱,抱着满满的热情。”工作笔记本扉页上一行醒目的汉字,成了韩晖从事公职律师职业以来坚持的唯一准则。
韩晖是北京市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公职律师,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已有3年。
记者了解到,公职律师是律师中的一个特殊群体,是具有律师资格,占据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编制,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免费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帮助的公职人员。《公职律师条例》非常明确:公职律师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或者在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兼职;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同级政府或部门以外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
“我们收入不高,除了死工资没有其他收入。”韩晖告诉记者,“生活是穷了一点,但公设律师必须忍受贫困。但是,有时候我会觉得满满的幸福,尤其是为有需要的人讨回公道的时候。”
作为法律援助中心的公职律师,韩晖只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处理社会中的贫困弱势群体。她告诉记者,两年来,她办理了四五十件法律援助案件,接待了3000多名当事人。
“救救我!帮我把救命钱拿回来!”2007年一个寒冷的早晨,韩晖正忙着整理文件。一名中年男子拿着一张皱巴巴的工伤证明,踏进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大门。
原来,这位来北京的农民工在操作钻机时不慎从3米高的桅杆上摔下,右股骨粉碎性骨折。“我受了伤,丢了工作。农民工兄弟哭了!”韩晖回忆说,她立即为他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随后做了谈话记录,查阅了法律法规,并收集了相关证据。她马不停蹄地奔波了一个星期,要求给农民工7.5万元的补偿。
韩晖说,当时那个农民工手里拿着厚厚的一叠钱,手一直在抖,高兴得语无伦次,不停地说“谢谢,谢谢”。
“这是我最充实的时候。一句谢谢,让我由内而外感到幸福。”韩晖说。
律师生活状态的两极分化
法制网记者于杨纳
“目前中国律师的生存状态是两极分化的。好的律师一年能赚几百万,差的律师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到。这种情况不仅是云南,全国都是如此。”从商13,现在知名度很高的云南律师周这样说。
对中国律师行业生存状况思考颇多的周告诉记者,以云南为例,全省约三分之一的律师生活非常好。已完成创业期且有固定案源,年收入可达65438+万元以上;三分之一的律师达到温饱小康水平,年收入在4-65438+万元之间,生活相对稳定;另有三分之一的律师生活贫困。他们没有案源,执业困难,不愿意脱离职业,难以前行。
“尤其是刚入行的律师,往往属于第三类,但一些能力强、素质好的新律师,经过几年的实践,很快就能改变这种状况,而一些工作了十几年甚至二十年的老律师,依然如此。”周对说道。
那么,是什么导致了法律界的两极分化呢?
“事实上,个人因素主导着律师行业。如果个人很强,很快就会在行业中脱颖而出。”周认为,律师讲究理解。在律师行业,有三类律师相对“弱势”,一类是专业能力差的律师,一类是社交能力差的律师,一类是品行不好的律师。时间长了,愿意找这三类律师的人越来越少,他们就会被边缘化。
那么,应该为“弱势”律师做些什么呢?
在周的律师事务所,他“强制”要求“强势”的律师必须支持“弱势”的律师。“比如我会把我的案子分配给一个‘强势’的律师,但条件是他必须带一个‘弱势’的律师一起做这个案子。”现在,每周每年有三分之二的案件来源被分配给其他律师。他有七八个助理,助理忙不过来就带个小律师,所以一级跟一级。
近年来,周律师亲自代理了“上海公司集资案”(受害者近百万,涉案金额数十亿人民币)、“香格里拉——从虚拟到现实”著作权侵权案、“11”儿童爬飞机人身损害赔偿案等多起有影响的案件。
“我现在的工作几乎没有压力,每天都过得很滋润。我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事情,自由决定自己想做什么。”周笑着说,有时候会找几个朋友边喝普洱茶边聊天,有时候也会专心研究纳西文化,因为他是纳西族的后裔。
文章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原文无署名作者。
责任编辑:刘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