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海峡工业设计创意园管理办法

附件: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关于加快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0年5月3日

关于加快福州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建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意见》和《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精神,加快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第一,加强产业规划,明确发展目标

1.加快制定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促进文化创意产业与经济社会和城市规划相协调;编制《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招商目录》,明确鼓励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和领域,鼓励非公有资本和境外资本进入文化创意产业。

2.明确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目标。到2012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5%以上,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以上,成为海西省会城市支柱产业之一。到2020年,形成产业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专业人才聚集、知名品牌众多、公共服务完善的文化创意产业集群,把福州建设成为引领西海岸、辐射全国的文化创意产业中心。

3.推动文化创意产业重点产业发展。充分把握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趋势,紧密结合海西建设中福州独特的自然和文化资源条件,确定现代传媒产业、动漫游戏产业、设计创意产业、工艺美术产业、文化休闲旅游产业、文化会展业、广告创意产业等七大产业作为加快发展福州文化创意产业的重点领域。

(1)现代传媒行业。主要发展以内容和技术更新为特征的广播影视业、新闻出版报业、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和广播电视传输服务业。加快网络媒体、数字电视、手机电视、手机电视等新媒体发展,推动印刷技术装备更新,支持重点印刷企业发展。到2012年,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使福州成为海西现代传媒产业发展中心。

(2)动漫游戏产业。重点发展原创动漫制作、网络游戏制作及衍生产品开发。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发展潜力和优势的动漫企业,实现动漫网络游戏产业规模化发展。到2012年,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0%以上,带动游戏、服装、玩具、音像制品、图书等相关产业收入达到6543.8+05亿元,将福州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动漫产业创作、生产、出口和产品研发基地。

(3)设计创意产业。主要发展以先进装备制造设计、服装设计、包装设计、模型设计为重点的工业设计产业和以建筑设计、规划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为重点的建筑景观设计产业,努力提高创意要素对相关制造业的贡献率,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制造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到2012年,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5%以上,使福州成为海西重要的设计创意产业基地。

(4)工艺美术业。主要发展与实用性相结合、具有欣赏价值的各类造型艺术产业,推动寿山石雕、脱胎漆器、漆器制品、软木画、木根雕等具有浓郁福州特色、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创作内涵丰富的工艺美术发展。到2012年,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5%以上,使福州成为海西工艺美术强市。

(5)文化休闲旅游。依托省会的人文资源和自然资源,加快旅游景区和旅游基地建设;创新旅游项目,丰富旅游品种,拓展旅游线路,促进文化与旅游的有机结合。到2012年,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5%以上,使福州成为重要的文化休闲旅游目的地。

(6)文化会展业。依托海西产业优势,大力整合会展资源,创办和培育一批重大文化创意展会,形成以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为依托的海峡创意产业会展基地。到2012年,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0%以上,使福州成为海西重要的文化创意展示中心。

(7)广告创意产业。大力发展广告策划、广告设计、广告创意咨询,重点培育一批自主品牌、技术先进、主业突出、特色明显、核心竞争力强的龙头广告创意企业,形成广告创意产业集群。到2012年,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0%以上,使福州成为全国广告创意产业的重要基地。

第二,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升级

4.科学规划文化创意产业布局。立足福州产业基础和文化资源优势,立足海峡两岸文化创意产业交流合作,加强文化创意产业资源整合拓展。以城区为中心发展现代传媒产业、广告设计产业、设计创意产业;依托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和福州国际会展中心发展文化会展业;以鼓楼、长乐、廉江动漫产业园为核心,发展动漫游戏产业;以福建四大文化品牌资源、景区和温泉资源为重点,发展文化休闲旅游;以晋安区、闽侯县寿山石雕、脱胎漆器、木根雕、竹编基地为基础,发展工艺美术产业,努力形成合理有序的文化创意产业区域分工和布局体系。

5.加快建设一批园区基地。在现有1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10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基础上,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支持和市场驱动,加快建设福州国家动漫产业基地、长乐海西动漫之都、三坊七巷文化休闲旅游基地、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产业基地等一批具有辐射带动和产业集聚功能的重点文化产业基地。利用丝绸厂、金山工业区、复兴投资区等厂区改造建设一批定位准确、独具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如袁绍一号文化创意园、富百祥文化创意园、融都318文化创意艺术区、中国漆空间创意园等;继续规划建设海峡影视基地、桂湖-贵安生态温泉城市旅游基地、连江海峡文化创意园、闽侯木雕根雕生产基地、茉莉花茶文化旅游休闲基地、台湾省文化创意产业企业集群等一批重点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进一步提升福州文化产业的集聚力、辐射力和竞争力。

6、建设一批文化产业专业市场。依托特色文化产业基地和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建设一批有特色、门类多、功能全、辐射力强的大型文化产业专业市场。重点建设五大专业市场,建设以工艺美术产业和旅游产业相结合的大型旅游工艺品交易市场;以晋安区寿山石雕刻交易为基础,建设大型寿山石专业展示交易市场;以闽侯木刻、根雕生产制作为基础,建设大型木刻专业交易市场;立足福州珠宝设计业和加工业,打造高档专业珠宝展示交易市场;以福州海峡图书交易市场为基础,建设海峡出版物批发交易市场,使之成为福州文化创意产品展示交易的综合平台。

7.重点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推进国有企事业单位体制机制创新和产权制度改革,鼓励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大对重点文化创意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重点文化产业企业融资上市。到2012年,培育发展5家年产值10亿元、年产值超亿元的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40家。

第三,着力深化荣台合作。

8.创新荣泰文化创意产业人才机制。充分发挥文化创意产业学会、科研院所、培训机构等民间组织和团体的作用,拓宽荣台高校、科研院所学术交流渠道,丰富各类文化创意产业论坛,进一步加强荣台文化创意产业人才交流互动合作。

9.加强荣台文化创意产业合作。制定和实施鼓励和引导台商投资荣臻的优惠政策,策划和推出吸引台商投资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巩固和完善有利于荣臻与台湾文化产业合作的良好环境,鼓励台商在荣臻设立生产基地、地区总部、R&D和营销中心,设立新兴产业项目。重点加强动漫游戏、工艺美术、文化会展、广告、设计创意等文化创意产业的深度对接和项目合作。

10,搭建融泰文化创意产业交易平台。加强荣台文化创意产业相关协会交流合作,举办台湾海峡版权(创意)产业精品博览会、书展等活动;创新文化艺术展览、文化产品展示和文化创意产业推介方式,以“闽文化”内涵扩大福州文化创意产品在台湾的影响力;充分利用“5.18”、“6.18”等展会平台,依托福州文化创意产业专业市场、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等有利资源,扩大荣泰文化产品贸易规模。

第四,加强政策支持,拓宽融资渠道

11.设立福州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和奖励政府支持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有条件的县(市)也应设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12、市级文化创意产业示范企业、市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认定。2010起,每两年认定一批,实行动态管理。积极支持文化创意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示范基地。凡被国家部委、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评为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基地的,经市政府授权部门确认后,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65438+万元奖励,同一项目按照永不重复的原则给予奖励。

13.凡新设立的符合鼓励发展条件的文化创意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一年内全额返还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凡被认定为市文化创意产业示范企业的,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新增地方留成部分按企业上一年度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全额返还。

14.鼓励盘活现有房地产资源用于文化创意产业经营。凡利用金山工业区、复兴工业区、福州软件园内具有特殊历史记忆形象的古建筑、老建筑或利用厂房、储藏室等闲置房地产资源设立的文化创意产业,不涉及再开发建设,符合国家规定、城市功能布局优化、有利于产业升级的, 经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确认,并经市政府批准,暂不征收原产权单位的年地租或土地收益。 原产权单位的这部分土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性质可以保持不变。

15.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制。支持和引导担保机构为本市中小文化创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文化创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试点。获得省级投融资担保补贴的文化创意企业,按照获得补贴金额的25%予以匹配。

16.对自主申报并获得国家部委和省级人民政府奖励的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或获得国家部委和省级人民政府专项资金支持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原则上一次性给予25%的奖金或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国家部委)和25万元(省级人民政府)。一个项目同时获得两项以上奖励或资助的,按照优先级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一次性奖励或配套资助。

17.将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纳入地方政府采购范围。凡纳入本市预算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采购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考虑本市文化创意产业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18.鼓励文化创意企业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文化创意企业主动参加政府主管部门主办的全国性博览会。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的,给予每个国际标准展位50%的展位费补贴,最高1,000元。

第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

19.有计划、有重点地引进各类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建立文化创意产业人才绿色通道,为海内外优秀文化人才来蓉创业提供优质服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人才集聚,打造文化创意产业人才高地。

20、设立市文化创意产业奖。对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加强组织保障,形成推进合力

21,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协调组织和指导,建立同级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及其专职办公室,加强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和协调,定期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和文化经济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努力形成党委政府主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22、明确部门职责。市委宣传部制定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政策和细则。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会同市文化局等文化创意产业主导部门,研究协调文化创意产业区域布局和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文化创意产业服务平台建设,指导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和区域特色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建设,督促实施重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市财政局会同市发改委负责研究制定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文化创意企业融资政策。市统计局负责完善文化创意产业统计制度,改进统计方法,做好文化创意产业统计等相关工作。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负责落实国家对文化创意企业的税收政策。市人事局会同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团市委,认真落实相关人才政策,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与大学生就业相结合。

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制定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