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可以执行“两免三减”政策?
有四类企业可以享受“两免三减”优惠政策:
1、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二。2008年1以后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完成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取得的收入,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需要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条件,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一、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65438+之前 31,优惠期从获利年度起计算,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至期满为止。”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新设立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3。国内新设立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12、31之前,从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至期满为止。”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65号),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优惠所得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