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又称民事权利客体,是指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客体。民事法律关系的主要客体主要包括:

1.事情。事物是存在于人体之外,能被人类支配,能满足人类某些需求的稀缺物质对象。

2.行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行为是指为满足他人利益而进行的活动,主要是提供劳务和服务(如运送货物、完成工作)。保管、运输、加工承揽、履行等合同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3.智力成就。智力成果是脑力劳动创造的精神财富,如发明创造和文学作品。智力成果是一种无形财产,是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4.个人兴趣。个人利益包括生命健康、姓名、名誉、荣誉等等。个人利益是人身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5.证券。证券和东西不是一个概念。证券通常是权利的凭证,既可以是物权的客体,也可以是债权的客体。

6.无形的利益。人身权的客体是无形利益,又称精神利益。例如,自由的对象是自由的价值。

法律依据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调整范围民法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