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保护范围

协定范围包括版权及相关权利、商标、地理标志、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包括商业秘密在内的未公开信息等7种知识产权,并规定了最低保护要求;还涉及对限制竞争行为的控制,规定并强化知识产权的执法程序,有条件地对不同类型的成员区别对待。该协定的目的是在国际贸易范围内促进对知识产权更充分和有效的保护,以便权利持有人能够从其发明中受益,并被鼓励继续努力创造发明;减少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贸易的扭曲和障碍,确保知识产权协定的实施和程序不对合法贸易构成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