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多演员发声“讨伐”,短视频还能跟剧吗?
声明称,将对互联网上出现的未经授权编辑、删除、处理和传播影视作品的公众账号的制作者和经营者采取集中和必要的法律行动。我们呼吁短视频平台和公众号运营者增强版权保护意识,社会各界应积极举报、删除和屏蔽侵权内容。两周后,更多业内人士加入了这场运动。4月23日,国内70余家影视媒体机构和500余名演员联合发文,呼吁短视频平台推进版权内容合规管理,清理未经授权的内容。包括李冰冰、黄轩、杨幂、迪丽热巴、艺博等知名艺人。
4月25日,世界知识产权日的前一天,中共版权局宣传处处长于慈珂对此公开回应称,未经许可不得传播和使用作品是著作权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这个原理同样适用于影视作品。国家版权局将继续加大对短视频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纠正自媒体、公众号等生产经营者对短视频平台的侵权行为和未经授权复制、表演、传播他人电影、音乐等作品的行为。这些声音都指向影视作品的内容,比如剪辑、携带、快看、剪辑等。那么,像“5分钟赶一部剧”、“3分钟看一部电影”这样的短视频,就应该完全“酷”吗?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二速三速追剧成为标配,类似的短视频作品也逐渐成为观众追剧的新方式。在短视频平台上,一些删、载电视剧的自媒体账号,粉丝数百万甚至上千万;有些“短视频作品”有几十万个赞。值得注意的是,部分账号开始“带货”,靠编辑获取流量。记者发现,在短视频平台转向电商的背景下,越来越多有流量的博主开始在商品窗口添加商品。显然这样的作品很对网友的胃口。除了能快速浏览剧情,甚至有网友表示,“没有那几分钟的短视频,我就不会去搜电视剧,也不会去电影院买票看电影。”
有网友直言,剪辑好的短视频吸引人,观众就会去看原著,有些烂片别人不吐槽就没什么可看的了。可见,在技术进步的背景下,大家的观看习惯也在逐渐改变。但在法律人士看来,这类短视频确实存在版权风险。当短视频博主开始“收割”流量,影视行业开始重视声音,法律问题浮出水面。
陶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王军在接受Zhongxin.com记者采访时直言,此举可视为影视剧权利人应对短视频市场发展的一项措施。他指出,短视频作品具有原创性,具有音像作品的保护意义和价值;短视频作品侵犯他人权益的,也要追究责任。这才是法律应该有的意思。长篇影视综合相关作品,虽然有摘抄,有截取,甚至有评论,但是编辑过两次。这被一些网友称为二次创作。
对此,王军表示,“二次创作”确实会形成新的作品,但并不意味着创作可以免于侵权。“正是因为他的‘创作行为’没有得到授权和支付,所以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他认为,这类短视频作品虽然可能对作品的传播起到积极作用,但很多都是利用网络作品的市场价值,不当利用他人的合法权益谋取私利。“如果在权利人的作品得到有效传播之前,出现大量的短片,确实会影响原权利人的正常市场传播。比如我可能没时间,就通过短视频看个十分钟的电影,看本质。”王军说。
一方面是拥有版权的影视剧创作者,一方面是拥有大量粉丝的短视频“二次创作者”。如何平衡版权和传播的关系?北京市律师协会著作权法委员会主任、北京钟勇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云告诉Zhongxin.com,他希望建立一种影视剧创作者和使用者利益共享的机制。王军也认为,短视频作为一种新的媒体传播形式,无疑是商业模式的创新,值得肯定,但也应该在法律框架内发展,不能以牺牲他人的在先权利为代价。“如何在长视频和短视频平台的权利人与优秀短视频制作人之间建立共赢机制?我觉得以后会有机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