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的投诉信息来源主要分为

受理来源分为来电、来访、来信、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等方式。

投诉热线:

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已将原工商12315、原质检12365、原食药12331、原价监12358、原知识产权12330热线整合为12315热线及全国12315平台。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投诉人可以通过本平台就消费者权益争议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

(一)投诉举报实施快通道处理,即不需要调查的案件当日答复;需要调查的一般投诉举报案件,在五个工作日答复;需要检验的,待检验结果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答复;大案要案需要调查取证落实的,在二十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二)承办股室执法人员在投诉举报事(案)件查处后,在上述规定的答复时限内完成调查处理工作,填写《投诉举报查处情况反馈表》,及时向投诉举报者反馈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形式可电话告知或书面形式报告。如需要书面材料回复的,根据时限的要求,承办股室必须以书面形式将查处结果及有关材料报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签署意见后,及时反馈给交办、移送案件的机构或其他有关部门。

(三)承办股室执法人员现场处理后,未能将投诉、举报事项查清或了结的,应继续进行调查,直至该投诉举报处理完毕为止。

(四)承办股室在投诉举报事(案)件查处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回复材料及《投诉举报查处情况反馈表》等有关资料移交综合股备案。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罗甸-罗甸县卫生健康局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制度

以上内容参考全国12315平台-投诉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