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权的限制是什么?
1.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2.专利法所说的申请日是指优先权日,如果有优先权的话。
3.要注意申请专利保护的期限,使用他人专利的期限一定要从专利局检索后再选择使用。
4.维持专利权的效力是以专利权人按规定缴纳年费为前提的。在下列情况下专利权提前终止:
1)专利权人未按规定缴纳年费。
2)专利权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其专利权。
5.专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被驳回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颁发发明专利证书,同时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6.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法》第四十条还规定,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未发现驳回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作出授予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颁发相应的专利证书,并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7.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8.发明专利的有效期自授权公告之日起至申请后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自授权公告之日起至申请后10年。
9.发明专利权有效期的起点是授权公告日,终点是自申请日起20年的期限。
10,上述有效期是建立在专利权人按时缴纳相应费用(如年费)的基础上的,在此期间专利没有失效。
11.专利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年费的,或者专利被宣告无效的,该专利的有效期提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