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设立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及34个职能处室。其中,省国防科工办分管军工管理办公室和民爆器材监管办公室。

办公室全面协调和监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建立健全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并进行考核;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消息、信息、保密、政务公开、档案、信访、宣传、保密、电子政务等工作;组织办理NPC代表建议和CPPCC委员提案;负责委机关和系统的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承担委托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

财务审计部门负责委托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业务和财务监督;负责所属单位的资产监管,办理国有资产购置、变更、转让和处置的审批,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委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的审计工作;牵头开展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

政策研究室提出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和措施;评估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监管政策的实施效果;研究制定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委会科研项目的管理,提出年度项目计划,组织和承担重大科研项目。

法律部组织起草经济和信息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行业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并对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全国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审查;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负责系统内普法执法队伍建设,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和规范相关协会建设。

综合分析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总体工作思路,起草全省经济和信息化工作报告;组织编制经济和信息、相关产业规划;分析全省经济形势,起草全省季度和年度经济形势报告,提出调整近期经济运行的对策;负责委员会的新闻发布,组织发布行业指导信息。

经济运行处(挂交邮牌子)监测分析全省日常经济运行情况,起草月度工业经济形势报告,组织研究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监测分析煤电油运运行情况和市场形势,制定并组织实施保障煤电油运等要素的政策措施;做好煤炭、成品油(含燃料油)等要素保障工作;制定成品油生产、供应和储存年度计划,组织考核检查,协调成品油市场供应调度,组织推广清洁油的生产和使用;承担煤炭应急储备的管理工作;组织重点物资应急运输和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协调全省春运抢运工作;承担协调煤电油运联席会议办公室、春运抢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监督协调全省无人值守道口工作。

工业投资办公室(挂技术改造办公室牌子)组织编制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制定工业投资规模和结构控制的目标、政策和措施;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包括利用外资)的申报、审批和备案;会同相关处室,牵头提出省财政对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的安排意见;承担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进口和国产设备免税的审核确认工作;指导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招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参与制定企业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和重大工业建设项目投资。

技术进步与装备处制定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重大技术重点项目;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培育和管理企业技术中心,组织实施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及技术壁垒;研究提出技术创新政策,推动企业实施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参与指导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协调产学研合作创新工作;承担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部门承担全省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综合协调相关工作,指导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新能源推广应用。制定节能、工业节水、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新能源的推广应用和项目示范;承担全省资源综合利用的鉴定、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高耗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和节能产品认定审批;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培育发展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指导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推广和应用;指导能源利用监督(监测)和执法工作;承担省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及产业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电力部门承担全省电力运行管理工作,协调电力供需和电网运行有关问题;承担全省电力电量的综合平衡和年度电力计划的编制管理,监督和指导电力调度;承担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引导节约用电,牵头处理大面积停电事故;按照权限和分工审批资源综合利用和新能源发电项目;承担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的改造和建设;承担电力行业“大压小压”工作;划分和管理供电营业区,指导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参与省内重大电力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参与制定电价。

宏观企业管理培训部指导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动企业管理创新,促进企业管理信息化;实施企业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制定培训计划和政策措施;引导和培育企业管理咨询、培训等中介服务机构,认定企业管理咨询资质;引导企业智力引进,开展企业管理人员国际合作培训与交流。

生产服务部(隶属市场开发部)。协调指导工业和信息企业生产性服务业分离发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企业市场拓展,监测分析重点产品市场供求状况,组织调控;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产品营销体系,组织协调产业和信息展示活动;引导企业积极发展科技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国际贸易、创意产业和售后服务业;引导地方政府发展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

经济合作办公室。协调和指导引进国内资本,组织开展全国性大型企业和集团的招商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经济合作与交流;承担长三角经济合作的相关工作;承担省引进内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机械工业管理办公室。组织制定和实施机械工业的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做好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和行业信息发布工作,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组织实施行业准入,承担船舶行业管理和整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工作;落实本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合作培育本行业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和重点骨干企业;参与本行业重大工业建设项目投资的相关工作。

医药石化行业管理办公室(挂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办公室牌子)。组织制定和实施医药石化行业的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做好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和行业信息发布工作,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组织实施行业准入;落实本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合作培育本行业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和重点骨干企业;参与本行业重大工业建设项目投资的相关工作;承担医药行业管理,承担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储备和应急调度;承担全省农药(含卫生杀虫剂)生产定点审批和生产审批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化学武器公约》的实施。

建材冶金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组织制定和实施建材、钢铁、有色金属、黄金、稀土、煤炭行业的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做好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和行业信息发布工作,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组织实施行业准入;落实本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合作培育本行业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和重点骨干企业;参与本行业重大工业建设项目投资的相关工作;负责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的资质管理。

轻纺工业管理办公室。组织制定和实施纺织行业的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做好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和行业信息发布工作,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组织实施行业准入,承担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安全技术鉴定和公告管理;落实本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合作培育本行业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和重点骨干企业;参与本行业重大工业建设项目投资的相关工作;承担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和发展;承担省茧丝绸协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军工管理办公室研究起草我省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和地方性法规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国家下达的国防科技工业高技术项目、专项计划和军工科研生产任务的实施,并提供保障服务;组织协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审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监督管理军品市场,承担民用部门军品配套工作,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安全保密资格的审查、认证和监督管理;承担军工科研生产的计划、质量、计量、统计和合同确认工作,做好军工投资项目和军品出口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落实军工科研生产的各项优惠政策;承担军工电子行业管理。

民用爆炸器材监督办公室。组织制定和实施民爆器材行业的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做好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和行业信息发布工作,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指导民用爆破器材工业体制改革;承担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和销售环节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安全生产许可及投资项目、产品质量和生产计划的管理;承担民爆器材生产和销售中的安全监察工作。

军民融合推进办公室。组织和引导国防科技工业军转民,促进军工经济与地方经济融合发展;实施国家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军民通用标准体系建设等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引导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发展;承担核能利用、卫星资源利用等军民融合产业的市场准入;承担为民支持和协调整机科研工作;做好民航、航天、核工业行业管理工作。

信息推广办公室。指导全省信息系统建设;协调和指导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和协调电子政务的发展;促进电子商务和网络经济发展,以及信息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承担信息化建设的市场监管,承担信息系统集成和工程监理的资质认证;组织重大信息化项目的绩效评估;协调和推动集成电路卡产业发展;承担“省金卡办”和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信息安全协调办公室。协调我省信息安全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和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和安全检查;组织、指导和管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评价等工作;承担省级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信息安全重大问题;监督管理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协调推进数字认证体系的建设、推广和应用;承担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信息资源和基础设施司。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通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等“多网”融合发展;承担信息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预审;协调重要信息系统的灾难恢复;承担各类站场、管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布局和选址审批。

电子信息产业管理办公室。组织制定和实施电子信息产业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做好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和行业信息发布工作,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组织实施行业准入;承担本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合作培育本行业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和重点骨干企业;参与本行业重大工业建设项目投资的相关工作;组织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承担电子信息产业统计汇总等基础工作;承担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产品的认定工作。

软件和信息服务部。引导软件产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和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软件服务外包。

无线电管理局。起草全省无线电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文件,承担辖区内除军事系统以外的无线电频率规划、分配和指配工作;依法实施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审查无线电台(站)建设布局和选址,核发无线电许可证;承担无线电监测和检测,协调处理无线电干扰,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监管无线电台(站)和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全省无线电管理机构;承担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中小企业综合管理办公室。承担中小企业业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管理中小企业工作的综合情况等综合事务;承担中小企业公共信息指导服务;配合实施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份额。

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指导办公室。

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培育中小企业信息库;承担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相关统计和发展趋势的监测分析工作;开展中小企业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

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促进办公室。指导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国家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的相关工作;指导中小企业的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引导农民创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指导和服务农村家庭工业,促进其发展;推进中小企业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办公室。指导和推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和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政策措施,改善中小企业投融资环境;审批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和变更,指导和监督担保行业的发展;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征集和评价体系;引导中小企业开展产权交易,促进中小企业产权转让;承担省融资性担保业务指导和监督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中小企业合作交流办公室。引导和组织中小企业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引导中小企业和大企业开展合作和专业化生产;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国际国内大型展会和市场拓展活动;组织中小企业开展区域经济合作与交流;承担中小企业合作交流的对外联络工作。

人事部。负责委员会及下属单位的机构设置、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参与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协助工作作风和效率的建设。

离退休干部部。负责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指导委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