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获取“底线”所涉及的法律知识

我一直认为“底线”

是“静观其变”的剧情配置。

看着看着,发现太接地气了

但不要只沉迷于戏剧。

这么多常识值得学习。

今天又是一个边追剧边学习的日子。

剧中,叶欣向方圆提出,李忠祥的上诉状已经一个多月没有寄出,而方圆表示15天的上诉期已经过了,那么民事诉讼法中对上诉期有哪些规定呢?我能推迟上诉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定,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在剧中,就李方宁而言,叶欣强调是他主动申报了“三项规定”。那么这“三条规定”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防止司法干预的“三项规定”是指《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规定》、《关于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参与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利益关系人、中介组织联系沟通的若干规定》。

罗友友案庭审时,法官判案件受理费10元。很多人惊呼,案件受理费这么便宜?那么,什么是法院受理费呢?

根据国务院令第481号《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案件受理费按照以下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款分期支付。

(2)非财产案件按以下标准赔付:1。离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无需另行支付;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

2.侵犯姓名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的案件,每案500元缴纳100元。涉及损害赔偿且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再追加赔付;超过5万元至654.38+万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超过65438+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

3.每起对方非财产案件支付50元至100元。

(3)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无争议金额或价格的,每件支付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的金额或者价款,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支付。

(4)每起劳动争议案件支付10元。

(5)行政案件按以下标准支付: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六)当事人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办法》还规定,调解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

剧中,在穆丈夫陶大明起诉葛侵犯穆生命权一案中,律师为申请人开脱,理由是该案主审法官是许女友(法官)的朋友,法院因回避理由不成立,驳回了回避申请。那么,什么时候适用回避制度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

法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法官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前三款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

被告和被被告有什么区别?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刑事案件中,被公诉机关指控犯罪的一方称为“被告”,而在民商事案件中,一方称为“被告”,与原告相对应。

简单来说,刑事案件没有“被告”,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也没有“被告”。当事人的称谓因案件性质不同而不同,这一点不容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