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央委员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03年。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03年10月4日通过)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加富有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制的战略部署,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十六届三中全会讨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重大问题,作出以下决定。
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1)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改革开放以来,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的有关决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取得了很大进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已经确立,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改革的深化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我国经受住了国际经济金融动荡、国内严重自然灾害和重大疫情等严峻考验。同时,也存在经济结构不合理、分配关系不合理、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就业矛盾突出、资源环境压力加大、整体经济竞争力不强等问题。重要原因是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生产力发展还面临许多体制性障碍。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加快的国际环境,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我们必须加快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注入强大动力。
(2)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任务。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更大程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改善国家宏观调控,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主要任务是: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形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行政管理体系和经济法律体系;完善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3)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注重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坚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改革。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改革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二、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四)实现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形式。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积极推进公有制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要适应经济市场化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需要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要根据不同情况,实行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完善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国有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在市场公平竞争中优胜劣汰。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继续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深化以明晰产权为重点的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
(5)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清理修改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体制性障碍。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对外贸易等方面享受与其他企业同等的待遇。支持中小非公有制企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做强做大。非公有制企业应当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完善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
(6)建立和完善现代产权制度。产权是所有权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包括财产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有利于维护公有产权,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有利于保护私有产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各类资本流动和重组,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增强企业和公众创业创新的动力,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这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要依法保护各类产权,完善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体系,促进产权有序流转,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第三,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七)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系。坚持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离。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对依法授权监管的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维护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督促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企业经营业绩评价制度。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效形式,完善授权经营体制。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系。
(8)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权责,完善企业领导人员任用制度。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董事会选择经理层,经理层用人权,在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理层之间形成制衡机制。企业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适应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改进发挥作用的方式,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并与市场化选聘企业经理机制相结合。中央和地方党委要加强和改进对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班子的管理。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继续推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深化劳动、就业、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分流富余人员,政企分开,为企业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9)加快和完善垄断行业改革。对于垄断行业,要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有条件的企业应积极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继续推进和完善电信、电力、民航等行业的改革和重组。加快铁路、邮政和城市公用事业改革,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企分开。应对自然垄断业务进行有效监管。
第四,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经济体制
(10)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农民可以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善流转方式,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按照保护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征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并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
(11)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市场和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推进制度创新,增强服务功能。支持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鼓励工商企业投资发展农产品加工和营销,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形成集科研、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产业链。深化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和供销合作社改革,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变通过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为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切实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加大国家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增加各级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完善扶贫开发机制。国家新增的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支出主要用于农村地区。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12)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农村税费改革是减轻农民负担、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举措。完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政策,取消农业特产税,加快县乡机构和农村义务教育体制综合改革。在完成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13)改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环境。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是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城镇化的重要途径。建立和完善农村劳动力培训机制,推进乡镇企业改革和调整,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积极拓展农村就业空间,取消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为农民创造更多就业机会。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加强引导和管理,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平稳有序转移。加快城镇化进程,在城市有稳定工作和住所的农业人口,可按当地规定在就业地或居住地进行户籍登记,依法享有当地居民的权利和义务。
五、完善市场体系,规范市场秩序
(14)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市场。加强市场的统一性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大力推进市场对外开放,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商品和各种要素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废除各种妨碍公平竞争、设置行政壁垒和排斥外国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分割规定,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积极发展独立、公正、规范的专业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组织。健全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机制,打击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和改善市场秩序。
(15)大力发展资本等要素市场。积极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扩大直接融资。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资本市场结构,丰富资本市场产品。规范和发展主板市场,推进风险投资和创业板建设。积极拓展债券市场,完善和规范发行程序,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拓宽合规资金入市渠道。建立统一互联的证券市场,完善交易、登记和结算系统。加快发展土地、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市场。规范发展产权交易。积极发展财产、人寿保险和再保险市场。稳步发展期货市场。
(16)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以产权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要把诚实守信作为基本的行为准则。按照完善法律法规、特许经营、商业化运作、专业化服务的方向,加快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制度。逐步开放信用服务市场。
不及物动词继续改善宏观调控,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17)完善国家宏观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国家计划、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相互配合的宏观调控体系。国家计划明确的宏观调控目标和总体要求,是制定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主要依据。财政政策要在促进经济增长、优化结构、调节收入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完善财政政策的有效实施方式。货币政策要在保持币值稳定和总量平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关注人口老龄化趋势等因素对社会供求的影响。完善统计制度,健全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加强各宏观调控部门的功能互补和信息共享,提高宏观调控水平。
(18)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移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研究和制定,提出发展的重大战略、基本任务和产业政策,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实现经济增长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加强对区域发展的协调和指导,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发挥中部地区的综合优势,支持中西部地区加快改革发展,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鼓励有条件的东部地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完善政府重大经济社会问题决策程序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充分利用社会智力资源和现代信息技术,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19)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实行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国家只审批关系经济安全、影响环境资源、涉及总体布局的重大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其他项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投资者自主决策,依法办理用地、资源、环保、安全等许可手续。对必须审批的项目,要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权限,扩大大企业集团投资决策权,完善咨询论证制度,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完善政府投资决策和项目法人约束机制。国家主要通过规划和政策引导、信息发布、规范市场准入等方式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抑制无序竞争和盲目重复建设。
七、完善财税体制,深化金融改革。
(20)分步实施税制改革。按照简单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稳步推进税制改革。改革出口退税制度。统一各类企业的税制。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设备投资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完善消费税,适当扩大税基。完善个人所得税,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实施城市建设税费改革,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房产税,并相应取消相关收费。在统一税收管理的前提下,赋予地方政府适当的税收管理权力。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城乡税制的统一。
(21)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公共* * *财政制度,明确各级政府财政支出责任。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财政支持。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管理改革。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是能纳入预算的,都要纳入预算管理。改革预算编制制度,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平衡机制,加强审计监督。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和或有负债的有效监控。加强各级人大对本级政府预算的审查和监督。
(22)深化金融企业改革。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要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经营安全、服务好、效益好的现代金融企业。选择符合条件的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革,加快不良资产处置,充实资本,为上市创造条件。深化政策性银行改革。完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机制。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中小金融机构重组改造。在加强监管、保持资本充足的前提下,稳步发展各种所有制金融企业。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国家给予适当政策支持。通过试点经验,逐步将农村信用社转变为服务农村社区的地方金融企业。
(23)完善财务管控机制。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建立健全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利率形成机制,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市场利率。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有选择、有步骤地放宽跨境资本交易限制,逐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建立和完善统一、高效、安全的支付结算系统。完善中央银行金融监管,建立健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有机结合、协调发展的机制,维护金融运行和金融市场总体稳定,防范系统性风险。
(24)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依法维护金融市场公开、公平、有序竞争,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投资者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机制,依法严格执行市场退出制度。加强金融监管是预防和打击金融犯罪的手段。增强监管信息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处理好监管与支持金融创新的关系,鼓励金融企业探索有效的金融管理方式。建立健全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机构之间以及与中央银行、金融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提高金融监管水平。
八、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二十五)完善对外开放的制度保障。按照市场经济和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加快内外贸一体化进程。形成稳定、透明的涉外经济管理体制,营造公平、可预期的法律环境,保障各类企业在对外经贸活动中的自主权和平等地位。依法管理涉外经济活动,强化服务和监管职能,进一步提高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度和便利度。建立和完善外贸运行监测体系和国际收支预警机制,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26)充分发挥外资的作用。抓住新一轮全球生产要素优化重组和产业转移的重大机遇,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结合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引进更多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注重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继续发展加工贸易,努力吸引跨国公司向中国转移技术水平更高、附加值更大的加工制造环节和R&D机构,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我们将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拓宽投资领域,吸引外资并加快向有条件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地区扩展,努力形成一批外资密集、内外融合、带动力强的经济增长区。
其他的,字数太多,系统部门允许。去新华社的网站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