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手头有一些英文文章,打算用来参考出书,但是没有修改版权的巧妙办法。我恳求你的帮助。

从著作权法产生之初,版权限制和版权保护就如影随形:版权保护为作品的创作和传播提供物质和精神激励,版权限制则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得作品,最大限度地分享文化进步和艺术繁荣带来的利益。从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来平衡作者和公众的利益,不能偏废。版权保护与版权限制处于一种永恒的冲突之中,始终追求和谐存在的动态平衡。一部版权发展史,其实就是一部跟随技术进步的步伐,不断调整保护与限制之间平衡点的历史。随着数字网络时代的到来,复制和传播作品的成本越来越低,复制的质量是完美的。无处不在的私人复制严重损害了版权人的利益,在某种程度上触及了版权制度的传统平衡,于是版权人想尽办法加强版权保护,解除对版权的限制——正如美国10年前发表的《知识产权与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白皮书》所言:“在数字世界中,合理使用。事实上,正如版权发展的历史所表明的,即使在网络时代,基于人权保护、促进竞争、保护公共利益和公共政策的需要,版权限制制度仍有存在的空间。”即使数字技术将改变一切,也无法改变作者、出版商、唱片制作者和读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维持上述利益的平衡是著作权法的永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