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所欠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宣告破产后,以公司剩余财产按债务的优先顺序清偿债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津贴、抚恤费用,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向职工支付的赔偿金;

2.破产人所欠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和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自愿以个人财产清偿公司债务的,在清偿公司债务后,可以依法注销公司。

公司破产清算的资产包括下列各项:

1.接受破产申请时破产企业拥有的全部财产。

(1)有形财产;

(二)无形财产;

(三)货币和证券;

(4)投资收益。

2.破产企业接受破产申请后,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

(1)因破产企业债务人清算,财产持有人返还而取得的财产。

(二)因继续履行未履行的合同而取得的财产。

(三)破产企业享有的投资权产生的收入。

(4)破产财产的孳息。

(五)清算期间的持续经营收入。

(六)因其他法定原因取得的财产,如补偿他人侵犯破产企业专利权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1)破产企业应行使的物权,包括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采矿权、占有权、抵押权、留置权等。

(2)破产企业应行使的合同债权,如销售客户所欠货款的债权及其违约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三)破产企业应当行使的票据权利,如破产企业作为票据持有人享有的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四)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股东权利;

(五)破产企业享有的知识产权;

(六)破产企业的发起人注册资本不足的,由发起人补足,补足部分属于破产财产;

(七)破产企业因执行错误造成的财产,执行完毕后归入破产财产;

(八)破产企业依法取得代位权的,根据代位权享有的债权计入破产财产;

(九)破产企业被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到期债权,计入破产财产,但应当扣除未到期的利息;

(10)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抵押权、留置权、质权或者对剩余担保债权优先受偿的抵押权、留置权、质权,也应当并入破产财产。

综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符合破产条件,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更价格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履行职责的费用、报酬和聘用费用。

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 * *受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要求对方履行双方未完全履行的合同而产生的债务;

(二)因对债务人财产的无因管理而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债务;

(四)债务人继续经营应当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履行职责所发生的债务;

(六)因债务人财产受损而产生的债务。

第四十三条

破产费用和* * *受益债务,随时以债务人财产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破产费用和债务的,应当先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破产费用或者* * *受益债务的,按比例清偿。

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15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津贴、抚恤费用,所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向职工支付的赔偿金;

(二)破产人所欠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和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