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博士后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全文如下: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省直各直属单位:
博士后人才是高层次创新青年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省博士后载体建设不断加强,博士后人才聚集效应日益显现。但也存在设站单位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培养质量不够、科研成果转化应用不够等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教强省和人才强省战略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事业单位加强高质量发展人才引领的意见》(苏办发〔2018〕36号)要求,着力集聚培养优秀博士后青年人才,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大力引进国内外优秀博士后人才?
(一)实施万名博士后聚集计划。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着力加快建设自主可控先进制造体系,着力培育壮大新动能,着力优势学科建设和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博士后流动站的主体作用。每年引进和培养2000名国内外优秀博士后人才,五年内聚集和培养1万名博士后人才。?
(2)大力吸引优秀海外博士来我省从事博士后研究。围绕产业链和创新链,建立健全更具竞争力的海外优秀博士研究生招收和引进机制。扩大招收外籍博士后规模,鼓励与国外一流大学和科研机构联合设站招收和培养外籍博士后。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或我国高校从事博士后研究的40岁以下外籍青年人才,列为外籍高端人才(A类),按在留时间办理签证、工作许可和居留手续。?
(3)加大对企业驻站单位博士后人才招聘和引进的支持力度。企业驻站单位引进的博士后人才支付的住房补贴、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国有企业引进博士后经费,可按规定视为利润考核。企业引进博士后产生的人才引进费用,从本单位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优先解决。申请进入博士后研究中心和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博士后候选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四)吸引和鼓励省内外各类优秀博士后出站后到江苏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加大引进力度,更大范围地汇聚省内外各类优秀博士后人才来我省工作创业。引进或出站后留在江苏的博士后,可由用人单位或当地财政给予适当生活补助,享受当地高层次人才政策。?
二、加强博士后人才培养?
(五)建立博士后日常经费动态调整机制。加大财政投入。除国家拨付的日常博士后经费外,全省博士后研究流动站、驻站博士后研究中心的省属单位和中央单位、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日常博士后(非在职)经费由省财政择优资助。地方设站单位博士后日常经费由地方政府择优资助。各地、各部门、各站要不断加大博士后日常经费投入,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博士后日常经费投入动态调整机制。?
(6)加大博士后创新项目资助力度。每年遴选一批国际先进、国内同行领先、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跟踪国际学科发展前沿、具有良好研究应用前景、对学科建设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博士后创新项目,由省财政给予资助。?
(7)建立博士后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站内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级中学职称,具有副高级中学职称者可直接申报高级中学职称。站期间的科研成果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在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且表现突出的博士后,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高级职称,优先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本单位没有相应空缺的,可以超岗聘用,岗位空缺时优先进行岗位管理。?
三、支持博士后人才创新创业?
(八)打造强大的博士后创新创业载体。制定博士后设站指导目录,优化博士后设站结构布局。突出重点学科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提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中心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水平,每年认定10个“江苏省示范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九)促进博士后科研成果转化。鼓励博士后参与科技市长团、科技副会长等相关工作,促进产学研合作。定期举办博士后人才科技项目对接交流会和博士后学术交流活动,吸引国内外优秀博士后项目和科技成果到我省转化和产业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博士后创新创业基金,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加快博士后科研成果转化。?
(十)完善博士后创新创业激励政策。在站博士后享受国家和省支持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激励政策,加强博士后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激发博士后人才创新创业活力。鼓励博士后自主创业,地方创业载体(包括各类创业孵化器、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大学科技园等。)优先为创业博士后提供创业场所和服务,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场地租赁费减免。鼓励社会资金通过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引导基金,支持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和科技成果转化。?
四、完善博士后工作保障措施?
(十一)加强对博士后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博士后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博士后工作纳入人才工作总体规划,紧密结合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科技创新、发展动能转换,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组织推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落实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各站单位的主体作用和社会组织的桥梁作用,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十二)为博士后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大对博士后人才的服务保障,实行零门槛,积极解决博士后人才子女教育中的实际问题。鼓励各地、驻站单位通过提供人才公寓、发放房租补贴等方式,妥善解决博士后人才住房问题。对博士后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重点支持。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项目研发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博士后,认定为“江苏省优秀博士后”。加大博士后政策和博士后人才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博士后人才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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