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交易价格的四种特殊情况

确定交易价格的四种特殊情况:可变对价;重要的融资部分;非现金对价;应付给客户的对价。

1,可变对价,企业在确定交易价格中包含多少可变对价时,应考虑收入转回的风险。

2.对于主要融资部分,企业应调整承诺的对价金额,以反映货币的时间价值。

3.非现金对价,公允价值能够合理估计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无法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以承诺换取非现金对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单独销售价格间接计量非现金对价。

4.应付给客户的对价:企业需要确定应付给客户的对价是否应当抵销交易价格,或者用于支付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服务,或者两者的结合(如货架费、进场费、商品相互销售等。).

交易价格是指企业将商品转让给客户时预期收到的对价金额。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如增值税)和企业预期返还给客户的款项,应作为负债核算,不计入交易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