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罗塔哥拉斯悖论和普罗塔哥拉斯悖论

在中国市场,日本本田、雅马哈、铃木和川崎重工先后开展了数十次大规模的“打假”行动。以摩托车外观相似为由指责中国企业侵犯知识产权。中汽协领导反驳:“说中国80%的产品侵权,拿出证据来!”一家摩托车企业的副总也表示,仿制不一定意味着侵权,主要看日系摩托车是否在中国申请了知识产权保护。面对来势汹汹的“围剿”阴谋,中日各执一词。目前,全球摩托车需求量已超过2500万辆,接近3000万辆。其中,日本企业或与日本合资企业的产品,以及中国制造商的产品约占80%。但如果日企执意翻旧账,恐怕国内很少有企业能独善其身。最终,中日双方签订了委托协议,纠纷终于尘埃落定。双方绕过了半费诉讼的怪圈,双赢。

当我们在中国谈论法律问题时,我们经常想到打官司。事实上,在硅谷,很多高科技公司之间的官司拖了很多年,都没有结果。大家都白白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结果两败俱伤。比如美国硅谷最有竞争力的两个竞争对手英特尔和AMD,就有一场长达8年的恶名昭彰的法律斗争。这两家公司在市场和各种法庭上争斗了很多年。1995年,英特尔和AMD终于达成了里程碑式的技术共享协议。

如果当事人要打官司,律师会想当然地认为自己会很乐意从中大赚一笔吗?答案不是这样。事实上,律所的水平往往体现在是否能提前尽可能地避免与委托人的法律纠纷,以及一旦出现纠纷如何顺势而为,妥善解决。当发生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纠纷时,律师一般会建议委托人采取私下和解或仲裁的方式,尽量避免打官司。

为了双方各自的利益和目的,可以在法律之外包容。如果protagoras和Otis选择仲裁或者和解,最终的协议肯定会低于半费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