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企业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一)股权投资的法律风险

建立合资企业或购买股份是企业的一种常见投资形式。如果合资企业或联营企业选择合作伙伴不慎,就会盲目信任一些缺乏诚信和履约能力的自然人或小企业,不尽职尽责地试图从合作伙伴身上获利,从而上当受骗或埋下隐患;比如国企和自然人共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国企以现金出资,自然人以两项专利出资,并承诺在公司成立6个月后办理专利转让手续。公司成立后,自然人股东全面负责经营。期间,公司在没有法人参与的情况下,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将自然人出资方式变更为专利使用权出资。后因股东之间对出资和经营的争议,正在向有关部门申请说明专利使用权是否可以作为出资方式。工商局正在调查处理公司经营和股东出资不到位的问题。

转让股份的,应当认真审查转让方原出资财产的真实性、合法性。所谓投入财产的真实性是指财产价值的真实性,合法性是指评估机构和评估程序的合法性。有些公司是通过别人的介绍购买其他公司的股份,没有对公司的流动资产进行专业评估。他们只听介绍,说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后,发现公司实际资产没有那么多,或者虽然做了一些评估和调查,但被收购的公司因为一种业务而生存,但重要客户掌握在某人手中。这个人一旦转移了客户,公司就失去了发展的机会,甚至生存不下去。

(2)合同的法律风险

首先说明合同法律意识不强,合同行为风险加大。这是目前很多企业经营中的突出问题。比如,企业管理者缺乏必要的合同法律知识,签订和履行合同存在诸多实体和程序问题,规范化程度不高,合同的标的、文本格式、履行方式等存在诸多法律漏洞。实践中表现为不签订正式书面合同,写空白合同,开空白合同;由于合同内容和条款不完整,没有追究责任的合同依据,这就给了对方可乘之机,往往给人以可乘之机,难以保证合同目的的实现,反而增加了合同风险系数;一旦发生经济纠纷,企业只能自食其果。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某煤炭销售企业在1997与上海某公司签订了煤炭供应合同。由于当时煤炭市场不景气,价格比较低。另外,考虑到当时双方的关系,合同只规定了年供货吨位、供货价格和合同期限(五年)。后来由于煤炭市场好转,价格大幅度上涨,煤炭销售企业无法供应煤炭,只能赔偿对方巨大的经济损失。

其次,合同审查论证不严格,违约责任条款缺失。目前,一些企业对外签订重大经济合同,对事前审查、论证和调查工作重视不够,风险意识不强;有些管理者违规,甚至仅仅因为哥们儿精神和人情关系就草草签合同,导致合同权利义务设置错误,特别是违约责任条款不完整。这样,一旦对方违约或钻合同条款的空子,就会使自己陷入被动,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此外,在合同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和确定违约责任的过程中,无法有效跟踪对方当事人财产关系的变化或者与财产关系有关的状态,及时行使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合同保全措施。当合同利益的获取或实现存在障碍时,根植于合同利益的损失风险就会显现。

(3)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

知识产权是创造力和智慧的结晶,其客体是一种特殊的无形财产。大多数企业没有意识到或不重视知识产权的深度保护,如企业不积极注册商标和专利;不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一旦被他人侵害,索赔的法律风险就会显现。

(四)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风险

在中国,人力资源主要涉及劳动法和国务院制定的相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各个环节,从招聘、面试、录用、使用、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待遇、员工离职,都有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企业任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都可能给企业带来劳动争议,并可能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近年来劳资纠纷的上升趋势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此外,雇佣具有双重身份的劳动者也是一些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之一。这个劳动者一旦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诉讼的法律风险;

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一个企业不可能不面临官司,就像一个好司机能保证别人不打他一样。所以如果有诉讼,他应该积极面对,而不是消极等待,不依法行使诉权或者单方面注重关系的协调。这样,败诉或者维权不到位的风险可能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