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护知识产权的情况如何?

香港的知识产权法律可以在香港律政司的双语法例资料系统(BLIS)中找到。其中包括:

商标:

商标是识别不同商家的商品和服务的标志。商标可以由字符(包括人名)、标志、设计、字母、字符、数字、图形元素、颜色、声音、气味、商品或其包装的形状以及上述标志的任何组合组成。可以用文字或图画表达的标记可以注册为商标。

专利:

作为专利所有人,你可以行使专利赋予的合法权利,禁止他人制造、使用、销售或进口你的专利发明,从而保护相关发明。

设计:

各种产品的设计都可以注册,包括电脑、电话、CD播放器、纺织品、珠宝和手表。注册外观设计只保护产品的外观,比如电脑显示器的外观。外观设计的注册不保护外观设计产品的运行方式。产品的操作方式受专利法保护,而计算机软件受版权法保护。

注册外观设计的所有人有权阻止他人制造、进口、使用、销售或出租其外观设计产品。

注册外观设计的保护有效期最长为25年,每五年更新一次。

版权:

一般来说,著作权是授予原创作品所有者的一种权利,它可以存在于文学作品(如书籍、计算机软件)、音乐作品(如作曲)、戏剧作品(如舞台剧)、艺术作品(如绘画、绘画、雕塑)、录音制品、电影、广播、有线传播节目、文学、戏剧、音乐作品的出版版本的排版和编排以及表演者。通过互联网传播的版权作品也受到保护。

事实上,有版权的作品不一定具有艺术性、原创性或创造性。哪怕是一张普通的生活照那么简单,也可以拥有版权。

版权是一项自动权利。创作完成后,相关作品拥有著作权。版权与专利、商标和工业设计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的不同之处在于,版权无需在香港注册,也可以受到香港法律的保护。事实上,香港并没有正式的注册处为版权作品注册。

商业秘密(未披露的商业信息)

申请专利时,必须公开发明的细节。也就是说,发明专利的细节不能作为商业秘密和未公开的商业信息保密。如上所述,专利在有限的时间内受到保护,但只要相关信息保持机密,商业秘密和未披露的商业信息就可以继续存在。

版权只保护思想和表达信息的方式,不保护思想和信息本身。保密法保护想法和材料的内容,无论它们是如何表达的。对于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法律中有许可行为,但法定许可行为不适用于受保密法保护的作品。

以上只是列举了一些关于商业秘密和未公开商业信息的基本原则。请寻求独立的专业意见,以保护您的商业秘密和未披露的商业信息。

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拓扑)

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拓扑)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朴图)条例(第445章)

植物品种保护

植物品种保护条例(第490章)

植物物种保护(植物育种者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