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与民事保护相比有什么特点?

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民事保护的区别:

一是行政保护的合法权益不同于民事保护的合法权益;

二、行使行政保护的是行政机关,权利人或第三人可以向行政机关举报,但不能启动相应的行政保护程序;

第三,行政保护的手段多为能力刑、执行刑,当然也包括没收非收入、罚款等经济处罚;

四、行政保护的结果可以作为民事保护的证据,有利于民事保护的顺利实施。

在实践中,通常将两种保护方法结合起来,以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与民事保护相比有什么特点?

专利法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专利,即侵犯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时,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当事人的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就专利侵权赔偿金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将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或者将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商标法》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发生争议的,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时,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可以并处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侵权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金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时,可以要求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及其他相关资料;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有证据证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展示、播放、汇编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音像制品的;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保护其作品、音像制品等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音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制作或者销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等上述侵权行为时,除情节外,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众利益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