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预交上诉费?
一、一般民事诉讼上诉费如何缴纳?
民事诉讼上诉费应当在递交上诉状时预交。
诉讼费用缴纳办法
第二十二条原告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缴纳诉讼费通知书的次日起7日内缴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提起反诉的当事人应当在提起反诉的次日起7日内缴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在向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上诉的,应当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间未预缴诉讼费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缴。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缴。
当事人逾期不缴纳诉讼费用又不申请司法救助,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未缴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民事案件上诉费是多少?
民事案件的上诉费用根据案由确定。
诉讼费用缴纳办法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标准支付:
(一)财产案件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款分期累计支付;
1,不超过1万元,每件支付50元;
2、超过10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按次缴纳;
3、654.38+万元以上至20万元,按2%计;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次缴纳;
5、超过50万元至654.38+0万元的部分,按654.38+0%支付;
6、超过654.38+0万元至200万元部分,按次缴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按次缴纳;
8、超过500万元至654.38+00万元部分,据实缴纳;
9、超过1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按次缴纳;
10,超过2000万元,按付。
(2)非财产案件按以下标准支付:
1.离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无需另行支付;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
2.侵犯姓名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的案件,每案500元缴纳100元。涉及损害赔偿且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再追加赔付;超过5万元至654.38+万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超过65438+万元的部分按。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缴纳50元至100元。
(3)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无争议金额或价格的,每件支付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的金额或者价款,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支付。
(4)每起劳动争议案件支付10元。
(5)行政案件按以下标准支付: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各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三)、(六)项规定的范围内,制定具体支付标准。
综上所述,上诉人可以在提交上诉状时交纳诉讼费。一般情况下,一审的诉讼费和二审是一样的。如果上诉人胜诉,部分诉讼费可以由败诉方承担,但不是所有民事纠纷都由败诉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