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力衔接联合培训费用谁来承担?

执行衔接联合培训费用由司法机关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的罪犯,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执行死刑的决定,并将决定书发送执行死刑的监狱。执行死刑的监狱需要进行行刑衔接的联合训练,以保证行刑的顺利进行。因此,执行衔接联合培训的费用由司法机关承担。这也是司法机关履行职责的一部分。行刑联合训练是指执行死刑的监狱与当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部门在死刑执行前开展的一项训练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