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号是指申请号还是申请公布号
法律分析:专利申请号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给专利申请人的受理通知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由八位数字加一个小数点和一个数字(或英文字母X)组成,前两位数字代表专利申请年份的年号,第三位数字代表专利申请的类别(“1”代表发明专利,“2”代表实用新型专利,“3”代表外观设计专利),后五位数字代表本年度一件专利申请的序号,小数点后一位数字或。
为解决原有8位专利申请号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专利申请数量的问题,使我国知识产权行业标准与国际接轨,国家知识产权局标准化委员会于2003年上半年对专利申请号标准进行了修订,8位专利申请号被新的12位专利申请号所取代。专利申请号标准于2003年7月14日颁布,并于2003年10月10日生效。修改后的新专利申请号采用国际通用的12阿拉伯数字表示,包括申请年号、申请类别号和申请序列号。按照从左到右的顺序,数字1-4表示受理专利申请的年份,数字5表示专利申请的类型,数字6-12 (***7)表示申请的序号,表示受理专利申请的相对顺序。专利申请号中使用的每一个阿拉伯数字都是小数,申请号中的年数采用公元年。未来20年,将会出现新旧应用号并存的局面。2003年6月10日及以后提出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按照新的专利申请号标准给予和使用。2003年9月30日(含该日)之前给出的专利申请号,在2003年6月65438+10月1之后不再升级或更换,在专利法规定的各种法律程序中继续使用原专利申请号。
只有当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时,专利申请号才成为专利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