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规定的招标程序
1.受理申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处具体负责受理著名商标认定申请。
2.推荐:受理申请后,认为符合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签署推荐意见后推荐给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认为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不予推荐,并通知申请人。
3.延期:著名商标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要保留广东省著名商标称号的商标所有人,应当在其著名商标有效期满前三个月申请延续。延续申请的提出和审查适用著名商标初步认定程序。
2.推荐:受理申请后,认为符合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签署推荐意见后推荐给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认为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不予推荐,并通知申请人。
3.延期:著名商标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要保留广东省著名商标称号的商标所有人,应当在其著名商标有效期满前三个月申请延续。延续申请的提出和审查适用著名商标初步认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