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影院开业是否侵权?
私人影院开业是否侵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这种方式使用作品,就侵犯了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判断是否构成侵权时,需要考虑被告的行为是否得到了著作权人的许可,公众是否能够通过网络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
论私人影院侵权的惩罚
电影管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设立电影制作、发行、放映单位,或者擅自从事电影制作、进口、发行、放映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非法经营的影片和违法所得以及用于非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00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八条出口、发行、放映未取得《电影发行许可证》的影片的,由电影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经营的影片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处以违法所得10倍以上1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许可证。
第三十六条设立电影发行单位或者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电影发行单位和电影放映单位的名称和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四)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资金、场所和设备;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八条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当地县、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予以批准的,颁发《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四十四条电影放映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国产片和进口片的放映时间比例。放映单位每年放映国产影片的时间不得少于影片全年总放映时间的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