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应该有什么?
知识产权应具有以下属性:
1,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
2.地域性。知识产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
3、时效性,知识产权有明确的保护期限;
4.知识产权是非人格化的,只有一种虚拟客体,即知识产品。
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专利权,授予发明人或单位对发明创造成果依法独占、使用和处分,专利权人有实施专利和缴纳年费的义务;
2、商标权,包括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受《商标法》保护的商标,即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商标所有人有义务保证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并支付规定的费用;
3、著作权,包括各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可以享有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涉及文学、艺术、科学;
4.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申请知识产权专利应当准备下列材料:
1、申请项目的技术领域和适用范围,以及在现有技术中实现与申请项目相同或者相似效果的技术措施、技术手段、方法或者途径;
2.申请项目的发明目的需要解决哪些技术问题;
3.用文字和附图详细描述实现申请项目发明目的的技术措施和特点;
4、申请项目的实验数据、结果或实验中产生的现象;
5.结合具体实例和实用(试用)结论,客观说明发明的优缺点;
6.申请项目与发明人考虑的现有技术在技术特征上的差异;
7.发明人认为应该是技术秘密的东西。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交存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质押知识产权的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下列客体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