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打官司收费多少?
每件离婚案件50元至300元的案件受理费,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再另行支付;超过20万元的部分,侵犯姓名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的,每件按0.5%赔偿,100元赔偿至500元。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再另行支付。超过5万元至654.38+万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超过65438+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其他非财产案件:50元至100元每件劳动争议案件:10元每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500元至1000元每件争议金额:商标、专利,每件海事行政案件缴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缴纳100元。50元一方提出的案件管辖权异议不成立的,每不超过100元部分支付50元。1万元至1万元部分缴纳2.5%,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缴纳2%,50万元至1.5%。2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缴纳0.8%,654.38+00万元部分缴纳0.7%,2000万元以上部分缴纳0.6%,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费缴纳0.5%。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判决、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外国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缴纳: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款的,每件缴纳执行金额50元至500元或者价款不超过654.38+0万元的,超过654.38+0万元的缴纳50元至500元按照0.5%支付654.38+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654.38+0%支付,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缴纳申请费,不再缴纳案件受理费。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的,财产数额按照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不超过1万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且30元中超过1万元至1万元的部分按照1%缴纳,超过1万元的部分按照0.5%缴纳。但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缴纳的费用最多不得超过五千。依法申请支付令的,缴纳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依法申请公示的,缴纳100元;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确认仲裁协议有效的,按照破产财产总额缴纳破产案件受理费400元,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缴纳;但最高限额为30万元的海事案件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缴纳: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每件1万元至1万元,申请海事强制令每件1万元至5000元,申请海事赔偿责任登记每件1万元至5000元。共同海损理算每项8+0000元,赔付1000元。调解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受理费减半,财产案件上诉。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诉讼请求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案件受理费各减半缴纳。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寻求收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