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属于哪个市?

大荔县隶属渭南市。

大荔县,隶属陕西省渭南市,位于陕西关中渭北平原东部,黄河、洛河、渭河交汇处。南部渭河与潼关、华州区、华阴市相邻。西绕罗江与临渭区、浦城县相邻;太原北缘与澄城、合阳县接壤;东临黄河,面向永济市。

大荔县先后获得“中国红枣之乡”、“全国食品工业强县”、“全国文化先进县”、“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乡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全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等30多个荣誉称号。是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中的重要城市之一。

历史演变:

1949年3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大理地区行政督察署迁至大理,辖8县。达、朝、平属于大荔区。1950年5月,撤销平民郡,并入朝邑郡。并取消大理分区。9月,1956,渭南特区撤销后,省直管。

1958 65438+2月,朝邑县撤销,并入大荔县。澄城县、司前、野山、魏庄公社和蒲城县永丰公社也被划为大荔县。1961年8月,归澄城、蒲城管辖,大理归渭南特区管辖(1969年改称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