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性质属于什么法

法律主观:

(一) 知识产权 的性质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其具体表现为: (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二)知识产权的特征: 知识产权的特征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无形财产权。 (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过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 (3)双重性:既有一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 商标权 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 (4)专有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主体所专有。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权利人的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这种权利。 (5)地域性:一个国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 (6)时间性: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一定的保护期限,知识产权在法定期限内有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