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无形资产流失调查报告

国有企业无形资产流失调查报告

20xx年5月,中国青年报报道了xx市正阳河、老杜一地、松花江宾馆、紫罗兰摄影社、光明眼镜店等12家国有商业企业,完成了国有资产退出改革。国有有形资产退出总额近3亿元,全部为民营股份制企业。在改革改制过程中,这些国有商业企业的资产由市商委委托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的内容只针对有形资产,商标、商号等无形资产不予评估。对此,经济专家表示担忧。国有企业的无形资产一直不被重视。在国企改革的关键阶段,这个问题应该提出来,值得高度重视。

商标和商号不都是无形资产。现代会计理论认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构成了企业资产的总体。无形资产是指没有实物形态,看不见摸不着,人们不能直接触摸到的无形资产。所以本质上是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某种法定权利、特权或优势的固定资产。拥有这些资产的企业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处于特殊的有利地位,使企业获得高于一般水平的经济效益。我国1993 7月1《企业财务通则》第二十条规定?无形资产是企业长期使用但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国有企业无形资产是指由国有企业控制,没有独立实体,能够在生产、经营和服务中持续发挥作用并带来经济利益的一切经济资源。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政策,并参照国际惯例,无形资产的基本内容还应包括:专利权;专有技术和其他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工业权利,如设计;商业秘密;土地使用权等。

一,导致重组过程中无形资产流失的客观原因

无形资产的特性是其容易流失的客观原因。

1,隐形。无形资产没有实物形态,其功能无法在情感上直观体现,只存在于观念中,因此容易被人们忽视。在重组过程中,会出现低估和不确认无形资产的现象。一些无形资产,如企业形象、自创商誉、厂商品牌等。,不进行核算和反映,不在对外财务报告中进行说明;或无意或有意忽视被转制企业的专有技术、专门人才、营销网络等无形资产;商誉等无形资产不确认,等等。通常,无形资产的损失是由于这些无形资产的遗漏造成的。

2.不稳定。无形资产的价值体现在它能给企业带来比一般企业更多的利润。但这种盈利水平是一种不稳定的状态,无形资产的未来收益取决于人为的估计和判断。企业的利润水平也会受到环境的影响;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也是一样的,尤其是在知识爆炸的时代,技术进步的加快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主要是带来超额收益的寿命)产生了影响,尤其是技术类无形资产,开发出来后很可能被淘汰。这使得无形资产的价值不稳定,影响了企业转型时无形资产价值的确定。有些企业可以在无形资产的估价上做文章,操纵价格,造成无形资产的流失。

二是重组过程中导致无形资产流失的主观原因。

主观原因有很多,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无形资产缺乏利益相关者的关注。无形资产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能够使企业获得超额利润。应该是企业经营者关注的重点。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作为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有企业经营者,由于无形资产的状况、完整性和安全性与其经营业绩评价没有直接关系,经营者对无形资产缺乏重视,表现为无形资产保护意识、保密意识薄弱,缺乏对无形资产的有效管理。面对改制,由于运营商持股较大的政策,运营商在企业资产评估中变得名副其实?客户?更不能要求他们公平对待容易被别人忽视的无形资产。

2.无形资产价值的不稳定性要求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和定价有一个严格的标准,但无形资产的评估和定价仍然是一个现实问题。由于评估市场不能有效运行,无形资产评估缺乏统一权威标准,转让的无形资产价值缺乏合理的评估和认定,许多受让方以资产评估为手段,与少数资产评估机构“串通”,人为操纵无形资产价值,造成无形资产流失。由于缺乏对评估机构的有效监管,这种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和惩罚,使得评估定价问题造成的无形资产损失成为其损失的一个主要渠道。比如,在价值评估中,由于评估机构良莠不齐,人员素质和水平良莠不齐,无形资产价值不稳定,评估结果“弹性大”,无形资产评估有些“随意”,低估无形资产的行为有了萌发的温床。

3.缺乏有效的行为监督和约束机制。在改制过程中,一些国有企业的上级政府和管理部门没有充分认识到无形资产在企业管理和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无力监管和保护国有无形资产。在评价企业负责人业绩时,对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考核和监控没有无形资产的指标,对其行为没有有效的监督和约束。经过多年的建立、修订和完善发展,我国有关无形资产的法律法规有所发展,但与无形资产的发展速度相比,法律法规仍然滞后,不能满足全面保护无形资产的需要。例如,无形资产评估的法律制度和组织管理制度尚未完善;对产权交易中无形资产的计价、评估、转让缺乏审计监督,缺乏相应的审计法规和制度支持。

鉴于上述主客观原因,在改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国有企业改造之前,即企业经营者代表国家对国有企业的经营负责:

1.企业经营者代表国家掌管国有企业时,必须要求其通过法律手段确定对无形资产的认识。

企业的无形资产应及时登记,取得合法权利。这是法律保护和外国承认其无形资产的先决条件。在法律上,资产表现为财产权。主张权利,首先要依法享有权利。企业必须依法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登记其无形资产。如果专利去专利局,商标去商标局,土地使用权去土地局,企业名称去工商局。企业要注意自己的专利、商标、版权的国外注册,做好防范。如果企业转型,可能会有外资参与。企业经营者应充分利用《专利合作条约》、《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等国际组织提供的简便程序,节省费用及时办理国际注册的便利。

2、企业经营者代表国家主管国有企业,必须要求其有责任建立相应的无形资产保护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包括建立相应的企业无形资产保护机制。在资本主义国家,大多数发达国家现代大型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国家经贸委决定在?九五计划?在此期间,将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机构,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加快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因此,在依托无形资产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企业领导要清醒地认识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重要性,重视对企业无形资产的全方位管理,自觉运用我国的法律法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就要求企业从建立和完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入手,不断提高企业依托无形资产的效益贡献率,同时建立一支素质高、懂法律的员工队伍来保护知识产权。

第二,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

1.对无形资产进行内部审计。企业应当建立无形资产管理责任制和无形资产内部审计制度,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对无形资产进行全面管理;应充分重视自身无形资产的价值,加强无形资产转让的会计核算;应当对无形资产实施监管,及时评估和确认无形资产的未来收入、经济寿命和资本化率。

2.规范无形资产评估。严格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

(1)申请立项。

经主管部门同意,国有无形资产占有单位应向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无形资产评估申请,并附财产目录和有关会计报表。项目获批后,我们将与无形资产评估事务所签订委托评估协议。

②调查核实。

在委托单位提供资料的前提下,受托事务所应当对无形资产的相关数据和书面材料,特别是技术型无形资产的产权关系和技术成熟度是否真实可靠进行鉴定。

③评价和估算。

根据估价对象调查核实后的全部数据和资料,进行综合平衡和综合分析,进行计算设计,编制明确的估价报告。

4验证和确认。

评估报告提交委托方后,委托方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

随着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科技经济一体化的步伐不断加快,以及我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无形资产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中的战略地位将进一步提升,无形资产的保护和管理已提上企业的议事日程。要更加重视无形资产,改变过去认为有形资产就是资产的认识,结合企业特点做好无形资产的保护工作,防止国有无形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