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荣誉权
我国民法规定的民事权利主要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个人权利等。
文章链接:民法通则第五章民事权利
1,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婚姻自主权。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
2.第一百一十四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物享有直接支配权和排他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权。
3.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权利人基于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请求特定的债务人实施或者不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
4.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下列客体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5.第一百二十四条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的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6.第一百二十五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股权和其他投资权利。
7.第一百二十六条民事主体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权益。
8.第一百二十七条法律对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