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荣誉权

我国民法规定的民事权利主要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个人权利等。

文章链接:民法通则第五章民事权利

1,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婚姻自主权。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

2.第一百一十四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物享有直接支配权和排他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权。

3.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权利人基于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请求特定的债务人实施或者不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

4.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下列客体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5.第一百二十四条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的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6.第一百二十五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股权和其他投资权利。

7.第一百二十六条民事主体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事权益。

8.第一百二十七条法律对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