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执法合法吗?
钓鱼执法是否合法,钓鱼执法也是我们经常听到的一个名词。这种行为其实是对法律的挑战。钓鱼执法的手段无疑是恶劣的。我们看看钓鱼执法是否合法。
钓鱼执法合法吗1 1。钓鱼执法合法吗?
上海市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透露,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上海市即将出台《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上海市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明确禁止“钓鱼执法”,将切断“钓鱼执法”源头。
《规范》明确禁止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中“钓鱼”;行政执法人员调查收集证据时,应当全面、客观、公正;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不得伪造、隐匿证据;不得指派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调查取证;暂时扣留的物品不收取保管费。《意见》规定,执法手段合法正当,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违法事实的依据。
两个新文件还明确规定,行政执法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通过拍卖、变卖没收非法财物。
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按规定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行政执法经费全额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罚没收入按比例返还给行政执法单位,用作行政执法经费或奖励经费。法律专家认为,上述规定切断了“钓鱼”执法的源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钓鱼执法的社会危害
法治秩序的建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在法治秩序的建立过程中,执法者的行为备受公众关注,也最容易影响公众的法治观念。执法者严格公正执法,不仅树立了执法者的权威和形象,也树立了法律的权威和形象。当一个执法部门为了私利而“执法”,特别是诱使守法者“违法”时,社会就会对法律产生强烈的怀疑。
执法者不仅影响了这个部门的形象,也影响了法律的形象,动摇了人们对法治的观念和信心。行政执法中的“钓鱼”行为不仅会使公众混淆守法与违法,还会对社会道德造成打击。
当“钓鱼”成为常态,社会信任危机自然会增加,互助友爱的美德也会在“钓鱼”中失去生存土壤。执法“钓鱼”,守法者当然是鱼,法律和道德也是。
钓鱼执法合法吗2什么是“钓鱼执法”?
经常听说有个“钓鱼执法”。“钓鱼执法”一般是指执法人员假装与对方打交道,与违法或犯罪嫌疑人接触、交易,最终获取违法或犯罪嫌疑人违法或犯罪行为的“证据”,以此来惩罚嫌疑人,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一种执法方式。
一次,运管部门冒充乘客,乘坐无营运牌照的“黑车”,通过支付车费的方式获取其非法营运的“证据”,并据此对非法营运者进行重罚。
在贩毒案件中,由于此类案件的交易基本是秘密的,常规的侦查手段很难侦破此类案件。
因此,刑诉法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类似毒品犯罪的严重刑事案件进行“隐藏身份侦查”,这在侦查中被称为“特殊情况”,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钓鱼执法”。按照规定,实施“隐藏身份调查”需要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然而,任何人都不应被诱导犯罪。
侦查本身就是破案,不是人为制造刑事案件。所以“引诱他人犯罪”是刑诉法明文禁止的。
执法者的法律后果
贩毒案件中的“钓鱼执法”,即特殊干预,要根据情况具体分析。执法只能发生在“立案之后”,而且必须“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否则,由于程序违法,相关人员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执法者(特工)会被非法处理。
执法者的法律后果。
特殊情况的介入往往是对嫌疑人的一种诱惑,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具有犯罪意图的引诱:犯罪嫌疑人没有贩卖毒品的意图,但被引诱贩卖毒品。这种情况是被禁止的行为。嫌疑犯可以不认罪。
二、引诱次数:嫌疑人原本是打算贩卖少量毒品,被引诱贩卖大量毒品。这是允许的侦查行为,但嫌疑人可以进行较轻的抗辩。
第三,引诱的机会:嫌疑人没有买家或卖家的渠道,特勤人员提供达成交易的渠道。这种情况下,有罪的也是嫌疑人,只能有罪。
事件本身的法律后果——“钓鱼执法”行为的合法性
如果特殊情况提供了回家和回家的通道引诱犯罪嫌疑人贩卖毒品,即在实践中形成了“双套引诱”。在这种情况下,嫌疑犯可以不认罪。
毒品案件中的“钓鱼执法”必须严格遵守“依法”的底线,双套诱导、故意诱导的案件,立案前,或者未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等。,不能因为程序违法而作为定案的依据,达不到打击犯罪的目的。
钓鱼执法合法吗3什么是钓鱼执法?
所谓钓鱼执法,英美称之为执法陷阱,这是英美法系中的一个特殊概念。和正当防卫一样,是当事人无罪免责的理由。从法律角度来说,当事人没有违法的意图,是被执法人员引诱从事违法活动的。当然,国家不应该惩罚这种行为。
近年来,钓鱼执法成为一些地方政府查处违法犯罪的主要手段。这种手段增加了政府部门的办案数量,但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社会稳定。但这种执法手段不仅损害了法律的尊严,抹黑了政府的公正形象,疏远了干群关系,更容易诱发严重的社会问题。
扩展数据:
要根除钓鱼执法中的这种不良执法行为,首先要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严惩利用钓鱼执法办案的执法人员;其次,要加强法律知识的普及,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只有这样,他们才能认识到钓鱼执法的不合理性,从内心拒绝钓鱼执法;最后,为了加强舆论监督,只有依靠群众的力量,才能取得根治钓鱼执法的最终胜利。
钓鱼执法合法吗?
钓鱼执法是违法的。钓鱼执法是指在法律上,当事人没有违法意图,受执法人员引诱从事违法活动。行政执法不仅需要事实正义,也需要程序正义。钓鱼执法应该是违反程序正义的,应该杜绝。
法律依据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70条
下列证据材料不得作为行政执法决定的依据:
(一)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进行征收的;
(二)以非法偷拍、非法录音、非法窃听等手段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而获得的;
(三)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的;
(四)没有其他证据证实、相关人员不认可的证据的副本或者复制件;
(五)经技术处理无法鉴定真伪的;
(六)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
(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形成而未办理法定认证手续的;
(八)其他不具有合法性、真实性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