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按揭贷款?

抵押人和抵押人可以通过签订顺序抵押协议重新确定抵押权利和义务。

以义乌为例,根据《义乌市加强抵押房地产和其他财产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房地产和其他财产抵押登记后,当事人可以再次申请抵押登记。原抵押人应允许抵押人用抵押物向其他物提供担保(反担保)。

原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已签订合同限制顺序抵押条款的,可通过抵押劝导人与抵押人签订的顺序抵押协议重新界定抵押权利义务。登记机构凭协议及相关要求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在同一房地产和其他财产上设定两个以上抵押的,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顺序办理抵押登记;没有约定的,按照抵押登记申请的先后顺序办理抵押登记。

以已经设定抵押的房地产和其他财产重新申请抵押登记的,除首次抵押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外,当事人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知道抵押物之前设定抵押事实的书面说明。已经设定抵押登记的,登记机构部门将再次受理抵押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抵押权人同意的除外。

扩展数据:

财产抵押(质押)登记的相关要求规定:

1、房管、土地、工商、科技、(知识产权)、车管、海关等相关登记机关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落实办理相关抵押(质押)登记制度的部门职责。

2.在不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积极受理和办理抵(质)押登记申请,遵循支持发展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优化服务,缩短时限,简化流程,提供便利。

浙江政务服务网-义乌市加强房地产及其他财产抵押(质押)登记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