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人才引进政策

苏州人才引进政策如下:

1、苏州市引进顶尖人才(团队)“一人一策”实施办法。

2.实施苏州人才安居工程之我见。

3、苏州市杰出人才贡献奖若干意见。

4.苏州市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奖励办法。

5、苏州市社会化人才引进奖励办法。

6、苏州高层次人才推荐办法。

7.苏州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

8.苏州重点行业人才紧缺计划。

9.苏州高技能人才计划。

10,苏州知识产权人才计划。

11,姑苏科技创业天使计划。

12,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待房政策。

苏州工业园区出台了《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先购买商品房操作办法》。已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苏州市无自有住房,或园区人才办认定的其他紧缺高层次人才,可申请优惠购房。

13,项城市人才购房优惠及补贴。

相关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由各级公安机关负责。

有派出所的城镇,以派出所辖区为户口管辖地;未设公安派出所的乡、镇,以乡、镇管辖为户口管辖。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是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协助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口登记;分散居住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在户口所在地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部队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畜牧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帐户。,应由指定的合作社协助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登记在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