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男女共同买房,共同付首付,共同还贷,但房产证和贷款上只有女方名字。如果分手,双方该如何分割财产和债务?
离婚诉讼中很多争议的焦点是离婚财产的确认,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新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离婚案件的若干具体意见》对这个问题有了更详细的界定,列举了很多情况,但现实生活中的情况远比法律规定的要多得多、复杂得多。对于一些具体问题,我们普通人还是有很多疑问的。对于离婚协议的起草,涉及到财产的分割,欧瑞腾律师事务所有专业的离婚律师。我们可以为您解决财产确认的纠纷,帮助当事人完成离婚协议的起草,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我们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代表你。离婚财产确认纠纷的关键是证据的收集和调取,这也是很多当事人最头疼的问题。我们专业的律师会帮你调查取证,为你争取最大的利益。
根据最新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分割夫妻财产时,婚姻法对离婚财产有哪些规定?
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大多根据以下原则判决离婚财产的分割:
1.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财产归谁所有,或者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按约定办理离婚。但规避法律的协议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离婚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的劳动所得和离婚后购买的财产;
(2)离婚后一方或双方继承和赠与的财产;
(三)一方或双方从知识产权中获得的经济利益;
(四)一方或者双方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所得;
(五)一方或者双方取得的债权;
(六)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收入。
(7)最新婚姻法中的离婚财产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军人所得的复员费、就业费,结婚10年以上的,按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补贴和生产补贴,应该归自己所有。
4.婚后所得的财产,由夫妻分别在两个地方管理和使用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财产时,分别管理和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分割的财产相差悬殊的,财产较多的一方应当以相当于差额的财产补偿另一方。
5、登记结婚,尚未* * *同居生活,一方或双方赠与、赠与应认定为夫妻* * *同财产,具体处理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的合理分割。原则上,各方购买和使用的财产归各方所有。
6.婚前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有价值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和4年有价值的生活资料,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7.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举证责任。当事人拿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无法核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8、夫妻* * *同财产,原则上平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具体处理方式也可以有所不同。属于个人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9.一方以夫妻相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所占财产可以分给一方,共有所占财产的一方应当补偿另一方所占财产价值的一半。
10.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以分配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享生产资料的一方应补偿另一方财产价值的一半。
11.离婚时,夫妻双方当年经营的种养业,没有收入的,为了发展生产经营,应当合理分割或者折价。
12.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拆除、新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的份额归另一方,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另一方;已扩建的,扩建后的房屋视同夫妻财产。
13.夫妻共有的不适宜分割使用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按照照顾抚养子女一方或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分配给一方。得到房屋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在双方条件平等的情况下,女方应得到照顾。
14.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居住的房屋属于,离婚后另一方以无房可住为由要求暂住地。经查,根据情况可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无房一方租房确有经济困难的,享有产权的一方可以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15.离婚时一方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另一方所有。分割夫妻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另一方适当照顾。
16.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生活中自然受损、消耗或丢失。离婚时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请求赔偿的,不予支持。
17.夫妻因* * *共同生活或者履行抚养、扶养义务所发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 * *债务,离婚时以夫妻* * *财产清偿。
最新婚姻法中的离婚财产——下列债务不能视为夫妻同一债务,应当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未经对方同意,一方资助其没有赡养义务的亲友所发生的债务。
(3)未经对方同意,一方单独集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所得未用于同生所生债务。
(四)其他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18.一方婚前借款的房屋及其他财产已折算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因借款购买该房产所发生的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19.离婚时,如果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导致对方生活困难,可以酌情返还。
最新婚姻法中的离婚财产——所得财产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可以按赠与处理。
20.离婚时夫妻* * *同一财产未与家庭* * *同一财产分割的,一方请求分析财产的,可以先处理离婚和已查明的财产问题,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明的财产分割,可以告知当事人另行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离婚案件审结后恢复离婚诉讼。
21.一方非法隐藏、转移夫妻财产,拒不交出或者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具体处理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应视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分得的财产份额,应由另一方分得的份额,以其他夫妻的相同财产抵销。余额不足的,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赔偿对方。
最新婚姻法中的离婚财产——人民法院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方,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处理。
22.在事实婚姻的情况下,这一意见应适用于财产分割。
属于非法同居的,财产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案件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