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劳务派遣公司有什么规定?

关于设立劳务派遣公司的规定详见下文:《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万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更高规定的,特别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劳务派遣是一种新的用工方式,劳务派遣行业已经成为一个商机无限、潜力巨大的新兴行业。长期以来,我国劳务派遣市场一直处于无序竞争状态,缺乏法律规范,劳务派遣机构过多过滥现象严重,很多派遣机构不具备合法资质。《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规范,对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和资质进行了限制。今后,设立劳务派遣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首先,劳务派遣企业只能以公司形式设立。《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只能以公司形式设立,不得以个人独资或者合伙形式设立。其次,劳务派遣企业的注册资本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劳动合同法》不仅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的组织形式,还进一步明确了其成立所需的最低注册资本。根据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五十万元。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远高于《公司法》的规定,可见劳务派遣公司的设立门槛较高。《劳动合同法》提高劳务派遣公司设立门槛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皮包公司的设立,增强劳务派遣单位的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使其能够肩负起对被派遣劳动者的责任,履行《劳动法》规定的义务。由于劳务派遣单位应当采取公司的组织形式,在实践中,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应当严格遵循《公司法》关于公司设立的相关规定,包括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成立什么样的公司,可以理解为可以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劳务派遣公司。另外,还可以成立劳务派遣公司。设立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有法定人数的发起人或者股东,达到法定最低资本50万元人民币,并有自己的名称。制定公司章程,建立公司组织机构,有自己的住所,即经营活动场所。在公司章程中,应当明确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是从事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应当实际认缴出资,充实公司资本。《劳动合同法》对设立劳务派遣公司的出资形式没有明确限制。根据《公司法》总则的规定,股东不仅可以用货币出资,还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进行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其价值。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股东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公司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可以从事劳务派遣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