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女孩因接种疫苗而致残。她父亲质问被告律师:你懂疫苗吗?

这个女孩因接种疫苗而致残。她父亲质问被告律师:你懂疫苗吗?

来源:网络?2016-10-20

颜屋把朵朵推到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参加庭审。受访者为上游新闻10 6月19日消息,“你不懂疫苗,怎么敢跟我讨论什么是‘通报’,什么是‘通报’?简直是诡辩!”面对原告颜屋的质问,作为贵州遵义市中医院的代理律师,被告双手合十,说了一句“我要回书房了”,就匆匆离开了。

10 6月18日,20114岁女童多多首次被疫苗致残案在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开庭。多多的父亲颜屋作为法定代理人,起诉遵义市中医院医疗卫生人员未尽到预防接种前的法定告知义务,起诉红花岗实验幼儿园在未委托监护人的情况下带多多接种疫苗。

201110 10 18,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实验幼儿园,补种4岁朵朵流脑A+C疫苗。11天后,她患上了急性横贯性脊髓炎,身体状况突然急转直下,被送往各地治疗,至今仍留下截瘫后遗症。

噩梦的开始:4岁女儿“突发”疾病

矫形鞋,助行器,电动踏板,这些原本摆满朵朵家,曾经寄予厚望的康复用具,现在都已经全部收起来了。只有颜屋特意从北京买来的站立床因为太大还放在阳台上,但已经被当做杂物箱用了。

多多的病情属于完全脊髓损伤,所有治疗措施无效,没有康复的希望。

朵朵的噩梦开始于2011年10月29日。那一天,4岁的朵朵告诉他的父亲颜屋,他的脚疼,他不能站起来。朵朵的身体一直很好,很少生病。这种突然的疼痛显然不是一个好的信号。

颜屋立即带朵朵去医院检查。化脓性扁桃体炎和腰部发闷,颜屋的家人还没来得及了解检查结果,朵朵就突然患上了急性横向惰性脊髓炎。医生告诉颜屋,急性横贯性惰性脊髓炎可能导致下肢瘫痪、神经传导障碍、大小便障碍等等。

仅仅在一天之内,剧变就袭击了朵朵和颜屋一家,谁也没有准备好。

朵朵在遵义当地医院治疗无效,颜屋将她送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通过使用激素休克控制病情,减少并发症。

颜屋带着朵朵鲜花来到北京博爱医院就医。此时距离朵朵发病已经三个多月了。颜屋的家人在北京博爱医院康复病房度过了2012年春节。

新的一年没有给颜屋的家庭带来新的希望。中国康复研究中心下属、拥有全国一流儿童康复科的医疗机构北京博爱医院也没能给朵朵送去最想要的新年礼物。医生告诉颜屋,朵朵的情况已经是最糟糕的了,在医院治疗很难再有什么结果了。建议颜屋带朵朵回家养伤。

治疗无望,而“回家”这个词也让颜屋感到尴尬。为了给朵朵治病,颜屋已经把房子卖了,回去只能租房子住。

“爸爸,为什么同学都叫我残疾人?”

再次回到遵义,朵朵的身体已经从肚脐以下部分无法动弹,渐渐失去意识,连大小便都难以感知。

颜屋,这个即将步入不惑之年的父亲,已经变得有些疯狂了。他使用了所有可能对朵朵恢复有效的方法,如神经营养针和针灸。"各种方法都试过了,直到身体无法忍受为止。"这些努力最后都石沉大海。

离京前,医生建议颜屋把多多放在轮椅上,颜屋非常拒绝。在他看来,朵朵一旦坐上轮椅,就真的再也站不起来了。

花儿在长大,颜屋在变老。颜屋不得不在年龄面前低头妥协。他需要一个轮椅来代替他的背部,带着她走过了一个又一个的人生。

随着对多多病情了解的深入和康复治疗尝试的失败,颜屋对多多关于自己康复日期的问题回答越来越不自信:一年两年后会好的...

“我不能再给她希望了,这会让她以后无法面对。”总有一天,朵朵花儿会知道,自己再也走不动了。颜屋担心,当希望的泡沫在现实面前破灭时,朵朵鲜花能否承受。

因此,颜屋开始给朵朵灌输“其实走路没什么”的观念,他在为朵朵看不见的未来铺路。只要能坚强的活下去,比什么都好。

颜屋正在考虑把多多送回学校,这样她就可以过上和正常孩子一样的生活。

颜屋到处去找幼儿园。一旦他把开花的事告诉园方,园方会毫不犹豫地拒绝。在园方看来,让一个身患重病的残疾孩子入学,意味着要承担很大的麻烦和责任。

颜屋一再碰壁。

他愤怒又不解,为什么朵朵那么不幸,社会要抛弃她。

2013年3月,颜屋找到一家新开的幼儿园,事先躲起来事后解释的情况终于让朵朵顺利入学。同年9月,多多进入一年级。

随着年龄的增长,朵朵渐渐懂事,开始注意到周围异样的目光。

“爸爸,为什么大家都这样看着我?”“爸爸,我正常吗?”每次从学校回来,我都会问一些让颜屋感到难过的问题。

有一次,朵朵直接问颜屋:“爸爸,为什么我的同学都叫我残疾人?”没等颜屋回答,朵朵自言自语道:“我不是残疾人,只有做不好的人才叫残疾人,我会好起来的。”

但早在2012年6月,颜屋就已经拿到了区残联的残疾证,伤残等级被鉴定为最高一级。颜屋一直没有勇气给朵朵颁发残疾证。

红花岗实验幼儿园每个班门口都有一块小黑板。班主任把幼儿园的重要通知写在上面,提醒家长注意。被采访者的父亲为照片寻找真相,成为了一名维权人士。

虽然未能使朵朵康复,但颜屋的赴京就医并非毫无收获。他了解到,朵朵发病可能与幼儿园接种A+C流脑疫苗有关。

2012年3月,在朵朵发病5个月后,颜屋拿到了红花岗区疾控中心提供的鉴定结论。据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专家组介绍,朵朵“感染的是病毒,脊髓感染的是病毒,与接种A+C流脑疫苗关联不大”。治疗结束后的同年夏天,贵州省遵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回复了多多佳的二次申请,结果和之前差不多。

“最小关联”是一个医学术语,几乎等同于没有关联。在颜屋看来,疫苗的来源单位和异常反应的鉴定单位都是疾控中心,“既是球员又是裁判”,给出的结果没有说服力。

颜屋带朵朵去Xi交通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第三次鉴定。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意见的结论是,不能排除朵朵患病与疫苗之间的因果关系。

“不能排除因果关系”也是一个医学术语,颜屋从鉴定人的解释中得到了更加肯定的答案。他还是很确定“不能排除因果关系”就是一定有关系。拿到这份鉴定意见的颜屋,终于有了朵朵维权的有力筹码。

长期研究疫苗和免疫规划政策的北京某高校博士生宸妃(化名)表示,疫苗对人体产生副作用的可能性有多种:疫苗质量不达标,中医院在接种过程中存在疏漏;接种疫苗前,孩子处于两周的潜伏期,症状还没有出现。但如果两点都没有问题,每种疫苗的生产工艺都会有或多或少的差异,再加上孩子体质、天气等外界环境,也可能出现不良结果。

自从得知朵朵的病后,颜屋一直在四处打听,寻找治疗方法。在这个过程中,颜屋结识了来自全国各地有着类似不幸遭遇的受害者家属。颜屋逐渐意识到朵朵的病不仅仅是“不幸”。在社会的目光之外,确实有一群疫苗受害者处于公共话题的边缘。

颜屋和其他疫苗受害者家庭一样,走上了维权之路。在2012至2015的三年间,上访维权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果,颜屋获得了当地疾控中心一次性赔偿130余万元。

根据国务院通过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需要区分疫苗种类,以弥补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的严重后果。属于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的一种疫苗,公民应当按照政府规定接种疫苗。补偿费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在预防接种工作经费中安排。

但由于贵州省尚未正式出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赔偿办法》,朵朵赔偿的参考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中关于妇女儿童的规定。

巨额赔偿确实解决了颜屋的燃眉之急,但这笔赔款远远不能为她的余生铺平道路。

韶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虹桦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现行疫苗伤害救济制度存在救济范围窄、赔偿标准不明确、赔偿程序复杂、因果关系认定过于严格等问题。”

俗话说“你是因为生病才成为医生的。”长期以来对疫苗相关制度持怀疑态度的颜屋,已经从一名信息技术人员转变为一名维权人士,他对疫苗异常反应相关法律法规了如指掌。

10 6月18日上午,颜屋诉遵义市红花岗区遵义市中医院、实验幼儿园一案在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开庭。面对被告的律师,颜屋亲自上阵。他不信任律师。他认为律师不懂疫苗。

身穿粉色衬衫的颜屋在原告席上自信而强硬,对被告律师的叙述表现出极大的不屑。“他对疫苗一无所知。”

庭审后的下午,颜屋也很忙。他将参加一个社会会议,讨论与异常疫苗反应相关的政策的改进。颜屋扮演了一个倡导者的角色。

“他们不知道疫苗。真是无知者无畏。”

“如果他们告诉我会在幼儿园打疫苗,我根本不会让朵朵打疫苗。”颜屋打开了疫苗接种书。以前接种疫苗都是在遵义市三甲医院进行。唯一一次在幼儿园打疫苗,悲剧发生了。

今年9月22日,遵义市中医院和红花岗实验幼儿园突然收到了颜屋的起诉书。颜屋起诉两单位在多多于2011、10、18接种A+C流脑疫苗前未尽到应有的告知义务。

现在遵义市中医院负责那批疫苗的预防保健科科长已经退休了,区里实验幼儿园的班主任也已经走了。

五年来,他们相安无事,遵义市中医院和区实验幼儿园因为“无端被告”感到很委屈。

红花岗区实验幼儿园武玉介绍,幼儿园从2000年开办至今,已经16年。但在过去的16年里,从未出现过像朵朵一样因接种疫苗而出现异常反应的情况。

幼儿园教学楼一楼右侧是保健室和厨房,是幼儿园孩子健康的两道屏障。每次市、区的预防接种通知下发到幼儿园,幼儿园卫生室都会通过张贴通知、在教室前面的小黑板上写通知等形式,告知孩子的家长有关预防接种的情况。一直都是。

武玉对颜屋告诉幼儿园的事情感到不解:“他说幼儿园没有告诉他给孩子打预防针,所以他不知道幼儿园收家长的预防接种书就是预防接种?”

幼儿园在告知家长接种疫苗方面设置了“三关”:在教学楼门口张贴接种补种通知、班主任在教室前黑板上反复讲解、向家长征集接种书。武玉认为,颜屋不可能不知道幼儿园应该给朵朵接种疫苗。

在武玉眼里,颜屋状告遵义市中医院时,状告幼儿园只是一场灾难。因为在遵义市中医院取证的过程中,幼儿园提供了接种疫苗后11天的考勤记录。这被视为朵朵发病与遵义市中医院和幼儿园的通知乃至疫苗接种过程无关的重要证据。

但是颜屋不这么认为。他反对说,幼儿园在这件事上有太多的默许,就是默认家长知情,家长可以理解幼儿园收预防接种书的行为代表的是“预防接种”而不仅仅是查漏补缺。结果,作为父母的颜屋甚至不知道什么时候该重新接种疫苗。

武玉说,幼儿园只有通知家长给孩子补种疫苗的责任,让区中医院的接种员去幼儿园给孩子集中接种疫苗,完全是为了方便家长,“避免家长一个人带孩子去接种疫苗耽误工作的麻烦。”

庭审中,遵义市中医院代理律师反复强调,颜屋起诉的责任主体应该是提供疫苗的疾控中心,而不是遵义市中医院,该院只是执行了上级卫生部门的指示,开展了接种工作。此外,负责机构CDC已经对颜屋进行了赔偿,因此颜屋的起诉相当于无理取闹。

吴说,对方根本不明白“通知”和“告知”的区别。根据原卫生部发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修订版2012),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应当在接种前向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告知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症、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通知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同时,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应当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有无预防接种禁忌,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的内容;当对受种者的健康状况有怀疑时,应建议受种者到医院检查后再决定是否接种疫苗。而这些遵义中院、区实验幼儿园都没有做到。

颜屋认定对方不了解疫苗。“如果他们知道疫苗,他们根本不会这么轻率。真是无知!”